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正在调整中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已初步拟定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而最高零售价格,将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21世家经济报道》11月26日)。
对此,如果这个有关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方案的确属实,并将在日后公开与实施。那笔者对此不得不想说的是,这个油价改革方案尽管在表面上规定了降低油价浮动幅度与最高零售价,看起来似乎也会有利于竞争,但仍然不具有真正的市场机制进步意义。
因为,就目前的国内石油市场现状而言,中石油与中石化无论在石油开采、进口的上游还是在批发与下游的零售,无疑占有绝对的市场垄断地位。而且从历史的情况看,每逢国际油价上下变化,这两个石油垄断寡头,不是能够得到财政补贴就是能保持高油价岿然不动,从中应该可见其对相关油价决策的影响力非同一般。对此具体就以上述的成品油定价改革方案来说,在表面上只规定最高零售价与降低油价浮动幅度,似乎好象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会促进成品油价格的市场竞争。但在此要注意,如果考虑到国内石油行业的垄断现状,以及这个最高零售价确定是要以出厂价格为基础的因素。那对此就不难预见,一旦这个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真的实行,相关石油垄断企业的出厂价格很可能就是确定市场成品油零售价的基础,而且方案
中“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与“降低油价上下浮动幅度”设计安排,不仅可以使石油垄断巨头借“出厂价”对油价的决定性影响,可能趁机会抬高出厂价以攫取最大的垄断利润,而且还可以因为有流通环节差价缩小与浮动幅度降低的规定,在结果上因有压缩流通利润与降小市场竞争作用,而对其它相关民营企业进一步施展打压手段。如果这样的推断不错的话,那或许人们就不得不想问:这个油价方案的设计目标到底是出于维护垄断利益还是推动市场进步?
其实,以国内成品油价格改革的目标讲,想市场化指向无疑应当是改革的追求目标。因为只有国内油价形成机制的市场化进步,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来降低相关的行业生产成本,并为国内经济增长方式与经济结构的转换创造相关的条件。而现在让人大惑不解的是,上述方案以“出厂价为基础”的零售油价确定方案,不仅将成品油生产行业阻隔在成品油价格竞争影响之外,而且显而易见的是,如此的方案在结果几乎就可以说是在保护石油垄断,在事实上也等于是在进行垄断定价。所以在此忍不住同样想问的是:这样成品油价格到底有多少真的市场进步含意?这能算市场化改革吗?
所以,在这说句心里话,对上述这个成品油定价改革方案,其背后所有的设计理念正确性,实在让人觉得应当怀疑。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义兴(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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