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1日在长春发布2012中国企业500强,中石化以2011年营业收入25519.8亿元连续8年领跑榜单,中石油、国家电网、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移动、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筑、中海油分列第二至第十位(《东方早报》9月2日)。
就此,从这次最新的中国企业500强榜单不难看到,与之前年份的中国500强榜单一样,这次的中国国有垄断企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国内外不利经济因素影响而使利润有所下滑,但仍然没有影响其在中国企业500强榜单中的名次。不过对此笔者认为,国有垄断企业扎堆中国企业500强,无论对国民福利提升还是对市场公平竞争来说,或并非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好事。
首先就垄断企业与国民福利关系讲,虽然应该承认,当前管理层就相关垄断企业所存在的暴利状况,已经对包括中石油在内的一些垄断国有企业征收暴利税。可众所周知的是,由国有企业所有资产所有权性质决定,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只有当这些国有垄断企业的经营与收益能够提升国民福利水平,并将其对市场机制及其公平竞争的负面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那也许才能说这样的垄断才具有“不得不”的正当性特征。可现在社会面对的关键问题、同时也让世人感到迷惑不解的是,按现行有关规定,目前相关的国有垄断企业在获取垄断暴利同时,一方面,在“发展”的名义下,只要上缴最高15%的利润;另一方面,这些垄断企业却在建造豪华大楼,并以各种形形式式的理由购买包括茅台酒在内的各种高档商品挥霍国民财产。可以说,正是源于过去时期里所有的一些垄断企业的所作所为,才不仅使众多国民在对垄断国企骄人业绩高兴不起来的同时,还忍不住想提出这样的发问:这些垄断国企与国民福利到底是什么关系?想,这不但应该是相关部门需要向国民作出回应的重要问题,并且也是评价相关垄断企业及其体制的是否具备正当性的前提。
还有以垄断国企与市场公平关系讲,众所周知,垄断即意味着对市场行业的独占与对市场公平竞争的排斥。而也正是源于这样的原因,所以除非是在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条件下,人们才会在“不得不”情形下对垄断企业持以一定的容忍态度。对此换句话也就是说,只有当“国家经济安全”与“国民福利”这样的约束条件能够以制度形式存在,并进而能够对垄断企业对国民福利、对市场公平竞争的不利影响形成有效制约时,才能说垄断才有了所必须、也应当具备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前提。否则,垄断就应该被打破。而现在,也至少到目前,相信在相当程度上,众多国民还没有见到这样的能够足以让人信服的合理性与正当性的理由。所以就此而言,这次最新的国有垄断企业扎堆中国企业500强前列的榜单,同样可以说并非是一件好事。
来源:荆楚网
作者:周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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