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交总队徐家汇站治安派出所官方微博“轨交警花”最近发布一个乞讨排行榜。据轨交警方统计,自2008年以来,在进综合执法工作站次数的排行榜上,22岁的何某以309次位居第一。他来自辽宁,暂住在火车站附近,文盲,脚上有残疾。88岁,来自安徽凤阳的陈老太以302次暂居第二。轨交警方这一做法,也引起了外界争议。有人认为,警方排这样的乞讨排行榜,将那些身有残疾、高龄的乞讨者以这样的方式“示众”,很是不人道,缺乏一颗执法人员对这个社会中的弱者应有的善心。对此,警方人员也作出了回应(《东方早报》8月20日)。
其实,不用怀疑,在社会处于转型阶段的当今,由于价值观多元、立场与角度的不同,对同一个社会现象与问题有不同看法,争议,及其对解决问题的方法存在不同看法,不仅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应该还是一件好事。而其中道理说来也简单,因为争议也是一种不同社会意见之间的交流,而且通过交流还能有助于社会共识的达成。
首先就社会争议与共识关系讲,显然不难看出,这个乞讨排行榜的发布之所以会在社会引起争议,依笔者来看形成认识冲突的主要原因是,在相关公众眼里,残疾、高龄乞讨人员是需要社会关爱的弱势群体,因而在此条件下,执法机关将其乞讨排行榜上“曝光”(尽管没有指名道姓),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羞辱的色彩,所以有点不人道;而在警方眼里,这样的高频次进执法工作站乞讨者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到了轨道交通正常秩序,应该对其进行某种形式的惩罚。由此可见,两者之间的“冲突点”就在,警方着重的轨交秩序,而持不同看法人群看重的则是个人权益的保护。可以说,问题的关键是在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之间关系的权衡与把握。
就此再推开一步讲,众所周知,目前公众之所以会对一些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不影响其他人正当权益的乞讨行为持宽容态度,主要是因为,一方面,这些循规蹈矩的乞讨者大多来自贫困地区,且是以牺牲自已个人尊严为代价在谋求生存,可以说侧隐之心使然。而与之同时,对一些“强讨恶要”乞讨行为,应该说绝大多数公众不仅不会宽容,而且对执法机关的管理行为还是持支持态度的。
那现在警方的乞讨排行榜为何会引起争议呢?
其实其中原因说来也不难。就是,除现在轨交警方的以进执法工作站次数与乞讨者的“高收入”方式难以让公众认同外,很大程度上是源于警方还没有找到有效方式,以让社会公众能够清晰地看到现有的一些“强讨恶要”乞讨行为,不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同时还侵犯了行人、乘客的合法利益。想警方的这方面工作如能到位,问题自然而然地会在走向共识过程中化解。
所以,面对上海轨交警方发布“乞讨排行榜”引起的社会争议,笔者就此想向警方提出的建议是,以公开、并能让公众信服方式指出相关乞讨行为对公共利益与公众利益危害,而不简单以乞讨者收入多少作为评价标准。想结果,应该肯定会比现在这个乞讨排行榜效果要好得多。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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