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圈"综改方案已于9月10日获得国务院的正式批复。这是国内第一个启动综改试点的城市圈(群)。国务院批准了"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试点的多项内容,在金融和财政方面给予了多项支持政策,包括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源税试点,争取组建光谷科技银行,在圈域内发行市政债、节能债及水专项债券等。(《21世纪经济报道》9月18日报道)
武汉作为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也作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着诸多挑战与机遇。"武汉城市圈"及其综改方案的获批对于圈内城市发展的作用举足轻重。
我们看到,在武汉城市圈内,武汉与其余8城市之间,武汉市的中心城区和远城区之间,其居民无论是在就业、社会保障、基础教育还是公共设施服务等方面均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武汉城市圈内各城市的经济发展规模、综合竞争力、市民生活指数、收入水平均参差不齐;受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影响,城市圈在建设两型社会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诸多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城市圈综改方案所必须解决的难题。
所幸的是,在获批的综改方案中我们看到,土地利用、环境保护、金融建设、财政支持等均有了较好的政策支持,应该说,这为城市圈建设两型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特别是武汉城市圈作为国内第一个启动综改试点的城市圈,其示范意义更是不容忽视,对包括长珠潭城市群在内的"新特区"起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更重要的是,武汉城市圈与老特区所不同的是,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时过境迁,呈现在武汉城市圈面前的是,必须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促进经济发展。这在综改方案中也有所体现,比如开展公益类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试验建立科技企业的股权激励机制,依托商业银行,设立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将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列为全国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等等,都是对城市圈经济一体化的有益促进。
在这一基础上,城市圈所需要做的其实只有两年事,一是进一步细化综改方案,对方案中规定的各项制度予以具体落实,明确实施时间,二是进一步加大城市圈内城市间经济社会一体化的进程,首当其冲的就是要打破城市间和同一城市城乡间的户籍划分,给人口的正常流动创造更大可能,从而促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的建设。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江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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