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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运华:谨防酒后驾车拘留所里过大年

发布时间: 2010-02-09 15:52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上周末,武汉交管部门组织近百名交警分成40余个突击集中整治小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回潮”现象。前晚,夏某因醉酒驾驶,2月7日被处行政拘留15天,不得不在拘留所迎接新年的到来。春节期间,切勿酒后驾车。武汉警方说,“零容忍”酒后驾车,对饮酒驾车者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车者,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据《楚天都市报》2月8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应该是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的铁律。可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却是,总是有人凭着侥幸心理、无视交通法规,拿生命安全开玩笑。春节期间,人们走亲访友、聚会宴请增多,其间少不了饮酒助兴。驾车的朋友要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防止乐极生悲。据了解,春节期间交警将严格执法:除扣证和拘留外,对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并形成常态管理。
  为此,对酒后驾车的行为,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就应该带高压电,对酒后驾车的司机该处罚的要处罚,带吊销驾驶执照的就要吊销驾驶执照,该拘留的要坚决拘留,用严格的规章制度,来规范驾驶员形成守法上路的习惯,只有这样,酒后驾驶的事件才会少发生,甚至不发生。
  当然,作为开车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请千万别再酒后驾车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运华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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