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襄城加州丽景小区的叶有芝,因从事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致怀有4个月身孕和5个月身孕的妇女非法进行妊娠终止,近日被襄城区检察院正式批捕,叶有芝也因此成为襄樊市首例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被捕的犯罪嫌疑人。(11月4日《襄樊日报》)
我国的《母婴保护法》、《人口计划生育法》和《执业医师法》都明确规定:严禁进行胎儿性别诊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多年来,鲜见有处罚“犯禁”者的报道。襄樊市襄城区检察院以叶有芝利用B超诊断仪为孕妇作胎儿性别,严重扰乱国家计划生育工作秩序实施逮捕,这对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遏止男女性别比例失衡,将会起到一定的威慑和教育作用。
人类生育在性别的分配比例上是非常合理而平衡的。现代医学的进步,为那些希望进行选择性生育的人提供了技术条件,于是有人便利用B超来实现这一心愿,由此导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衡。调查显示,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流产、引产是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偏高的直接原因。目前全国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例已达到116.9∶100,有的省份高达130∶100,而正常的人口性别比例应为102~107∶100。在农村,有的自然村已经出现了男青年找不到老婆的情况,到2020年我国全面实现小康之日,全国将有3000万至4000万处于婚育年龄的男青年无妻可娶。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危害到国家的人口安全,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造成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妨害人口的良性发展,引发家庭矛盾,诱发拐卖妇女、强奸、买卖婚姻以及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从而破坏了我国社会秩序的和谐。此外,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还会直接危及孕妇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许多孕妇被鉴定出胎儿是女性后,便主动或者迫于压力选择人工终止妊娠,这就大大增加了因流产手术失败而致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受到损害的妇女的绝对数量。
为维护、控制、推进人口性别比例自然化,近年来国家计生委联合卫生等相关部门曾多次专门发文,并制定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综合治理等,要求杜绝和严惩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并出台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但在很多地方,这一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遏止,相反,男女人口比例失调的“乱象”还在进一步扩大。这里面当然有政府部门监管不力的原因,也有相关法律的长期缺位造成。因此,完善法律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流产、引产,是有效遏止并从根本上扭转我国人口男女比例失调、实现性别平衡的重要途径。
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重要举措。相信有了完善的法律制度,再加上严肃的执法,男女性别比例失衡的现状将得到有效遏止。
稿源:荆楚网
作者: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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