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安陆市为推进警方规范化建设,引进“第三方监督”机制,出资8万元请调查公司,对该局全体民警执法办案等进行监督。调查公司人员通过明察暗访、秘密录音录像、匿名电话查询等方式,对该局上至局长政委,下至普通民警进行监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新京报11月9日)。
公安雇人调查下属的警察,听起来有些滑稽好笑。引入第三方调查机制,表面上看是为了公平公正,但公安局雇请调查公司监督下属警察,一方面纯属多余,另一方面又涉嫌违法。警察在平时的工作中执法是否公正,是否涉嫌违法,在公安内部有专司监督的警务督察,这支队伍拿着纳税人的钱,就是为了监督警察。警察无人监督,那就表明警务督察不作为。如果公安局出钱请第三方的社会机构监督警察,则有乱用纳税人的钱财之嫌,必将导致警务督察被闲置;二是社会上的调查公司目前还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无合法身份,无权对他人进行调查,更无权调查有执法权的警察。现在,公安局公开雇请调查公司,等于是给了调查公司的一个合法身份,等于是承认调查公司的调查行为是合法的,是给调查公司颁发了一个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这已经是突破了法律的底线,因此涉嫌违法。
监督警察的所作所为,除了有公安内部的督察外,其实大可不必花钱雇用调查公司,如果真正想掌握警察的表现,发动全社会群众,例如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力量更比一个家调查公司要大得多,可以说对警察的监督能够做到无处不在。因此,雇用一家公司,反不如发动群众,免费监督,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稿源:荆楚网
作者:朱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