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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忠保:不能让公安局成为“替罪羊”

发布时间: 2010-12-03 09:29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12月2日,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通报,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错案,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政委被免职。有关部门表示,宁夏吴忠市公安局跨省刑拘举报者王鹏,不存在乱用公权力(新华网3日)。
  据先前的媒体通报,之所以行拘举报人,并非公安局的本意,是在有关领导指示以后,公安局才执行此领导的指示,也就是说,如果不是这个领导人指示,公安局也不会签发行拘举报人的行拘令,也不会跨省抓捕,说白了,公安局不过是在执行此领导人的指示,是听命于领导,领导叫干啥,公安局似乎敢只能干啥,别无选择,因为自己的前途捏在领导的手里,执法权沦落为少数人的私器。现实中又会有多少人敢于坚持依法办事,不惜因此而得罪领导,不惜丢掉自己的官运?在此案中,公安局只不过是领导人的“奴朴”、打手或家丁。现在,只是追究公安局这个执行者的责任,而不追究发出错误命令领导人的责任,显然有失公平,让公安局成为此领导的“替罪羊”,是将板子打错了屁股。只处理公安局违法办案,不处理发出错误指示的领导人,仍然让其稳坐官位,是在替其开脱,难逃袒护之嫌。公安局没有依法办案,没有坚持原则,在权力面前低下了头,使法律蒙羞,使公民受辱,是应该严肃处理,但更应该处理的则是权大于法,以权压法,迫使公安局执行其错误命令的这个领导人。
  让公安局成为其“替罪羊”,显然没有从根本上纠正权大于法,以权压法,乱用公权,剥夺公民的监督权的根本错误,发出错误命令的领导人仍然在位,他手中仍然拥有强硬的公权力,仍然可以向公安局发号施令,让公安局听命于他,仍然可以权大于法,乱用公权力。今天跨省抓捕了王鹏,明天此人还会指示公安局再抓捕刘鹏,还会继续凌驾于法律之上,公民的举报权、依法监督权仍然未能从根本上得到保护。
  稿源:荆楚网
  作者:朱忠保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吴彬彬)
关键词:朱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