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来,湖北十堰市郧县多人十多年前花钱购买“农转非”户口,因该户口是空户,不能办理二代身份证、结婚证、子女落户等,成为“黑户”。郧县曾以每人数千元价格出售“农转非”户口,并虚构地址,致数千人受骗。(2011年8月13日《新京报》湖北郧县数千人购买户口成黑户)
当记者询问此事时,当地的公安局负责人却质问记者:“90年代的事情,你们现在来干什么呢?”看来要解决户口成“黑户”不是一两句话的事,有可能记者是没事“找事”,否则,怎么会在郧县公安局局长张龙面前吃“闭门羹”?
按说,记者是以一颗对人民群众负责之心而求得解答,让受害的群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想让当地的政府和部门,对这样的事能有一个合理解决方法,至少为受害人求得公平。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教授的话说,郧县政府买卖户口,不管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如何变换,政府犯了错必须由政府解决,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
而关于“农转非”户口问题,国家早有规定,199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关于立即制止出卖非农业户口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制止违反户口管理规定、交钱就办理“农转非”户口的错误做法。
其实,这个问题错不在“过去时”,也不因为是“陈年旧事”,而无人问津,或者说是新官不理旧帐。问题曝露的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当中央已经明确规定包括公安部明文规定禁止,交钱就办理“农转非”户口的错误做法,在一些地方可能没有落实到位,留下了“尾巴”,以至于留下了后遗症;二是,信息不公开透明。确切地说,关于“农转非”户口问题,在相当一部分人眼里,可能还是一笔“糊涂帐”。比如,湖北十堰市郧县多人十多年前花钱购买“农转非”户口,如果不是因为不能办理二代身份证、结婚证等,那么他们可能还不知道被蒙在“鼓里”,被骗了,是“黑户”。
换句话说,当初在一些地方出现的,交钱就办理“农转非”户口的做法,的确吸引了不少农民往城里转移,特别是为解决两地分居的夫妻关系办了一件实事。在当时可能为很时髦。但是,这样做违背了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对此,国家和公安部才有禁止交钱就办理“农转非”的错误做法。
因此,要想让户口成为“黑户”不是黑户,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还应该要问问“陈年旧事”,还其本来面目,不要因为户口问题而所累!
稿源:荆楚网
作者:沈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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