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重庆北部新区一家服装店的店员发现,她放在收银台下充电的iPhone4S不翼而飞。“除了3个营业员外,没人能进收银台呀!”通过调取店内的监控录像,店员惊奇地发现,原来拿走手机的是一名看上去只有四岁大的小男孩,而让小男孩偷手机的竟然是他妈妈。(6月21日《重庆商报》)
尽管这是个案,但读来让人有些隐隐的痛。不管是哪一个成年人,稍有点思想的人,都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干出这样的龌蹉之事。稍有良心的人和有一定素质的人,都知道,家长是幼儿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人格健康、行为发展都有非常直接重要的作用。让一个四岁的幼儿去盗窃别人的财物,与其说是这样的家长糊涂,不如说这样的家长其行为恶劣。其家长若再这样行将下去,那么会毁了这样幼小的心灵。俗话说得好,从小偷针,长大偷金。我们都知道树苗小的时候,弯曲了容易扶正,若弯曲不管任其长大,谁有能力把弯曲的大树扶正?
即使这样的事是初犯,也不能任其行之。必须加强教育,必须通过一定方式规范和约束这样的恶劣行径。因为小孩的模仿能力很强,他们不知道这样做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更不知道对自己的未来会有什么影响。
在我们赞美“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和“最美司机”吴斌最美的事迹中感受到人间大爱当中,出现这样的不和谐之“音符”,除了感到有些不爽,我们是不是从中得到什么启示与警示?
作为为人之父母,对待子女教育应重在美德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而不是自耍小聪明做出损人利己甚至于违法乱纪的“勾当”,被人们所耻笑、所唾弃。人是有尊严的,即便是幼儿同样也是有尊严的,当他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会给他人造成伤害时,那么他们又该如何面对呢?
言传身教,讲的是公德与美德,与社会和谐相处,而不是唆使幼儿盗窃他人财物、图一己之利而损害他人利益的糊涂,而又恶劣的蠢事。常言道,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想必,该女子唆使幼儿偷盗她人手机被媒体曝光,被警察关注,不知有何感想?
稿源:荆楚网
作者:沈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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