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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加班税是个好主意

发布时间: 2012-02-23 09:38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日前明确,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同时,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2月21日本报A28版)“加班税”横空出世,激起网上网下一片反弹之声。加班费要不要纳税?这个问题从理论上不难回答:既然加班费是“工资报酬”,自然也就要依法纳税。
  法理上说得通的事情,情理上未必理得顺。好不容易赚点加班费,完了还要“割肉”给加班税,这让工薪阶层情何以堪?按照这个逻辑,对加班费征税多少有些趁火打劫的意思。问题是,有多少人能乐观稳妥地拿到加班费呢?逢年过节,劳动监察部门就会给我们算加班费的帐,纸上画饼的多,能兑现的少。劳资关系摆在面前,要加班费,“你懂的”!加班费和饭碗,是事实上的鱼和熊掌的关系。
  如今,国税总局明确了“加班费须缴个税”,某种意义上说,这真是一件好事:一方面,从完善税收监管来看,既然“加班税”有法可依,就当严格执行,那么,失落在外多年的“加班费”,终于也可以在税务部门的“协助”下,有了“平安回家”的可能。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邓海建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