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前,北京东城区将公布教师师德规范文件,对教师行为规范、师德底线等作出具体设定,体罚学生、言语“损人”,都将成为师德“底线”的内容,对于“触线”教师将直接解聘。(9月9日《新京报》)
教师节“酿造”的话题,总令人五味杂陈。如何拯救师德,如何赢得公众信任,值得深思。
过节时收受家长礼物、以家长的社会地位亲疏学生,身处社会转型期,教师也难免世俗化。每一起关于教师的负面新闻背后,总能引发人们对师德的拷问。教育部准备划出的“师德红线”也好,北京东城区制定的“师德底线”也罢,很多人对此持有批评态度。一种观点认为,划线缺乏有效的执行,最终会沦为空线,比如言语“损人”也是突破底线的行为,那么什么话语才算是“损人”?还有人认为,“不打骂学生”等本是起码的教师职业规范,划定这样的底线反而会解构和“矮化”道德。
不可否认,无论设计什么“师德底线”都可能存在瑕疵和偏颇,但也不可一味否定其积极价值。在西方国家,对师德往往不是从理想出发,而是从规则入手,将师德规范从高到低划分为师德理想、师德原则、师德规则三个层次,特别是对师德规则这一底线规定得非常明确、具体、有操作性,比如公立学校教师收受家长、学生的礼物超过一定金额,即可被判定为受贿。
我们也不乏尝试。早在10年前,西安市教育局将“八不准”作为不得突破的师德底线。但更多的师德建设实践还是停留在“老套路”上,缺乏底线规定和具体规则。例如,1991年制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只有6条238个字符,1997年的修订版虽由6条改为8条,字数也增至596个字符,但内容还是“满篇大话”。这样的师德规范往往标准过高,让人感到可望而不可及;也显得不近人情,漠视了教师作为一个“人”在道德需求上的主体性。
诚如徐州师范大学胡相峰教授所言:“以往我们过分强调了师德对国家、对社会、对教育事业、对学生的工具性价值,恰恰忽视了其对教师自己的本体价值。”在这样的价值取向中,“师德”二字往往被贴上崇高的标签,“春蚕”、“孺子牛”等比喻无不涂满了理想化的色彩。泛化的道德要求,与高度分工化和教师职业化的现状不无冲突,不但让教师群体戴上难以承受的“光环”,也对重塑师德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李克强总理9日在大连看望新疆班师生时表示,要守住教育公平的底线,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师德建设也不能少了这种“底线思维”,没有底线的师德是虚幻的。“不得收受家长礼物”,“不得言语贬损学生”等规定,将师德量化,划出底线,无疑有助于把高高在上的道德转变成基本的职业伦理和道德规范。对教师而言,既是一种善意提醒,也让师德真正地走近教师、适合教师;对家长和社会而言,也增强了监督的可操作性。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任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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