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永年县和邯郸县,“月票”被货车司机称为“买路费”,永年县的路政、运管和治超站打包价为3200元,邯郸县价格是1550元。事实上,早在2008年,河北省交通厅就曾规定治超人员不准以约定形式收取费用后允许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8月12日《新京报》)
“超载月票”不是什么新玩意,河南淮滨、鲁山,昆明五华区等地都曾出现过。而它也不过是道路执法经济的冰山一角,有媒体调查称,全国每年公路罚款高达2700亿元。超载月票,说到底是“以罚代管”的思维在作怪,其危害是不难预见的。
一方面,邯郸县等地的货车司机购买月票后,对超载更加无所顾忌,超载200%都没问题。众所周知,超载车辆控制能力降低,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这无疑给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隐患。另一方面,增加物流成本。货车司机黄文经常来往沙河、永年和邯郸三地,超载月票一月花费7千元左右,其物流成本最终会落到谁头上?你我都心知肚明。世界银行的调查显示,当前中国各种过路费以及各类罚款已高达运输企业成本的1/3,比发达国家要高出一倍左右,且已严重影响和波及到物价。
河北两县售卖超载月票,并不是光明正大地交易,而只卖熟人不卖外地人,其遮遮掩掩的姿态似乎已经说明这个交易见不得光。观察超载月票的售卖过程,都是通过与当地执法人员的私下交易完成,而且价格还可以根据关系亲疏程度“打折”,很显然,这些售卖月票的收益难保不流入部门和个人腰包,依据执法权得到的罚款最终变成了个人的收益,而不是公共利益。很显然,要揭开超载月票的“黑盖子”,靠媒体曝光然后“运动式”地自查自纠一番确实难以奏效,还得从根本上“对症下药”。
最值得追问和关注的是,在永年、邯郸两县,运管部门、路政部门和治超站都在出售“超载月票”,明码标价,价格不等,运管处价格是600元,路政是1000元,治超站是2000元。一个治超工作,三个部门都想“利益均沾”,人人都想“分一杯羹”,那么三个部门里到底有多少人靠这些收入养活?是不是也有很多超编的浮官冗员需要用这些罚款支付工资?
去年媒体曝光河南信阳的淮滨等县市出售超载月票之后,当地非常“坦诚”:主要原因就是一部分治超站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没有着落,治超站只能靠罚款解决这些人的工资待遇,造成以罚养人问题。为此,去年以来,信阳积极推行治超机制改革,增加治超工作人员编制,淮滨县对治超人员定编定岗80人,息县也解决了241个治超工作人员编制。“杂牌部队”收编为“正规军”,冗余的机构和人员并没有减少,一个县的路政执法人员竟有数百人,“以罚养人”不过是变了一个花样,可见既得利益多么难以破除。
执法绝不能等同于“执罚”,执法更不能沦为执法经济。城管要靠罚款养活“临时工”,交警要靠罚款给“协警”发工资,如果一个县的治超工作也成为臃肿机构、浮官冗员的“衣食来源”,治超执法权就难免成为一台“提款机”,“超载月票”的创收花样就会不断翻新。
稿源:荆楚网
作者:任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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