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规定,非京籍儿童在京上学,其父母需办理“五证”后才能给孩子办在京上学的借读证。由于提供的暂住证达不到时限,且山东老家出具的无监护人证明是信笺纸手写被指不合格,军军的借读证明办不下来。为“补齐”合格证件,军军母亲韩美丽想到了办假证、买假章。8月9日交易当天,她被昌平区回龙观龙园派出所当场抓获。(8月15日《京华时报》)
让孩子在父母身边读书生活,不但有利于履行监护义务,更是人伦常情的回归。然而,一位在京务工的母亲为了让孩子在北京读书,就如同参加一场百米跨栏赛,花了足足三个月的时间跑“五证”,但终究没能跨过最后的关口,因为办假章而被批捕,不但孩子到北京的读书梦不能实现,自己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个中的辛酸和痛苦,无奈和悲凉,刺痛着每一个对“上学难”感同身受的普通人。
每一个假章的背后,都有一段隐秘的故事,有时候它并不必然勾连到违法犯罪,或许还有被逼上绝路的亲情。我们不禁回想起去年的一条新闻:5年前,下岗工人廖丹的妻子患上尿毒症,透析仅半年后,他已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为了让妻子活下去,他找人刻了医院公章,并用这个假公章到医院给妻子做了将近4年的“免费”透析治疗,最终廖丹因诈骗罪受审。
一方面,买卖假公章涉嫌违法,从管理者的角度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能按规章办事,任何违法犯罪都理当受到处罚。另一方面,在极其严苛、缺乏人性却又没有多少合理性的公共政策逻辑面前,走投无路的母亲似乎又值得原谅。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都难免陷入价值判断的迷茫。然而,即便再理性地分析,我们的情感天平依然偏向了这位身处繁华城市底层的母亲,心中满是同情和哀伤。
不管是2008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还是2010年颁发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都曾明确要求,“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但现实的路却布满艰辛。2011年5月6日,北京市教委曾对外发布,非京籍学生在京借读,今后只需提供“两证”:学生在京居住证明和原籍户口,赢得大家好评。然而,他们第二天就反悔了,将门槛重新确认为“五证”。毋庸讳言,这样的门槛确实显得太多余。
一者,无论韩美丽夫妇从事多么平凡的工作,他们在养活自己的同时也为北京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他们就有权利要求自己的子女获得当地的义务教育,有关职能部门也应保障其子女的受教育权;二者,统计显示,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来京务工人员子女中有70%在公办中小学就读。在往年要求“五证”的情况下,大多数非京籍生还是取得了入学资格,如果再把“五证”当作门槛的话就纯属“没事找事”。韩美丽夫妇既然已在北京,为什么还要他们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无监护人证明”?明明知道很多外来务工者工作流动性大,大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为打工者缴纳社保的单位更少,为何还要父母双方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令人些许欣慰的是,面对韩美丽在异乡的孤立无援,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选择冷眼旁观,听到韩美丽抱怨孩子在北京上学难后,其同事王女士主动将自家的房产证借给韩美丽办理在京居住证明。只可惜,个体的温情,却并不足以感化强大的制度冷漠。事实上,对外来人员子女求学设立门槛限制的又何止北京,上海地区要求“四证齐全”,而还有地方要求加上房产证,变相地将很多外来人员子女拒之门外。
对贫弱者的态度,是衡量社会文明的标志。“刻章救妻”也好,“买假章办借读证”也罢,它们都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将制度冷漠呈现在公众眼前。让孩子在父母的陪伴下健康成长,这不是什么奢望。一座城市不是扮演温情的使者,而总是在处心积虑地给家庭团聚设置障碍,制造不平等让向往者望而生畏,这样的城市无异于钢筋水泥的丛林。购买假公章的母亲被批捕了,那扭曲的制度,以及公共冷漠的制造者又该受到怎样的“审判”?
稿源:荆楚网
作者:任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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