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沈阳公共交通冬季运行方法》,公交车要确保早晚高峰主干道发车间隔3到4分钟。然而有知情人透露,沈阳部分公交车在早晚高峰时段为企业跑通勤,拉工人,干私活挣钱,比一般司机可以多赚一倍。昨天,有关部门对相关公交公司及责任人进行了处罚。(1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公交车高峰时段为企业跑通勤,显然是方向“跑偏”,公益“出轨”,驶入了私利的轨道。实现了公交与企业的“互惠互利”,却损害了公共利益,更是亵渎了公交优先政策。公交优先作为一个战略提出,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公认的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根本途径。事实上,实行“公交优先”,提高人的出行效率,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的效率;并且,城市公交承载着“环保、低碳、节能、减排”等元素一起上路。
就目前情况看,不少城市的公交尚不能满足市民的方便出行,这恰恰说明公交优先做得不够,形式上表现在车辆与班次的不足,本质上或是财政的“驱动”不足、支持不力。在目前的公交资源情况下,公益优先是公交车的“方向盘”与“驱动器”,如此才能确保有限的公交资源为公众服务。
眼下,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战略并未达到理想状态,很多“公交城市”也未实至名归。据统计,我国大中城市,公共交通承担着市民出行量的20%-30%。与之相比,经济发达国家的城市却能达到60%-80%。2013年5月份,有专家指出,将城市公交优先提升为国家城市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立法,从城市全盘规划的高度来保障公交优先的落实。鉴于此,公交优先必须进入“快车道”,这需要财政“加油”,政策“驱动”,规划跟进。
公益优先是城市公交事业的“上层建筑”。在夯实城市公交这一“经济基础”过程中,公益属性必须“驾驭”公交。公交必须行驶在公益轨道上,唯如此,才能保证“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需要,并且推动经济基础的发展。公交车“为企业跑通勤”,是“上层建筑”的倾斜,如此倾斜可能会歪倒;是为私利而折腰,让公共利益情何以堪。公共交通必须具备“公品质”——维系公益、服务公众,如此才是“公”至名归。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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