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多位委员热议高校科研经费使用问题,委员张杰庭称:“我跟国内一所著名大学有合作,他们讲,买一个六千万的设备,放了五年都没动,没拆过包。”委员们建议,将科研经费的分配权、使用权和监督权适当分解。(《新文化报》3月9日)
早在2008年,北京市审计局就曾公布:6所高校设备设施购入后形成闲置,涉及金额2941万元,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和昂贵仪器设备有“三低”现象,管理水平低,共享程度低,使用效率低。
之所以形成这种“闲置”思维,首先是经费的审批、下发和使用,缺乏规范和监管,而且限定了时效,没花完就会收回去,因此助长了不花白不花的心理;再则,科研领域专业性较强,许多科研仪器是否必需,如何使用,怎样能充分利用,都缺乏科学的鉴定和说明,给瞎买造了“空子”;第三,高校和科研机构与社会相对疏离,这一领域的浪费和违规,很容易被民众所忽视,钱窝在小圈子里花光了,连个响声都听不到。应该说,厉行“八项规定”,驰而不息“反四风”,不仅要看到“车轮上的铺张,舌尖上的浪费”,更应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摒弃“闲置”思维,杜绝科研浪费,应建立严格精确的监管。如果难以一蹴而就,就应如厉行“八项规定”一般,先以针对性的具体措施,遏制和避免正在发生的“浪费”。譬如,针对科研仪器闲置的问题,湖北省就试图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与科技创新企业的对接机制,完善大型科学仪器协作网,让价值不菲的科研仪器“流动”起来,这样不但可以减少“闲置”产生的浪费,更能扶持新型企业,增加科研活力。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屈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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