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计委下发“二、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征求意见稿,拟在“服务质量”一节规定: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0.8%,住院手术死亡率1.4‰。有人质疑新规可能导致医院拒收危重病人,甚至对死亡数据造假。(7月28日《新京报》)
有卫计委负责人表示,这个标准只是平均水平的表述,并非要求达到的目标,不会导致医院为此拒收重病人。但是,结论真的是不会吗?我看未必。
人们要做手术时,如果能得到手术死亡率的数据,当然就会选择数据低的医院,因为会认为“风险低”。而医院,又是一个竞争相对激烈的行业,一些医院出于竞争需要,自然会“想办法”,来降低这些数字,以便得到公众的认可。
你今天低我一些,我明天比你再低一些……最后的数据,恐怕真的会脱离“平均水平”正常浮动范围。
也就是说,你认为它不会成为指挥棒,结果可能事与愿违。再说,既然这个数据是平均水平,那么套在具体的某家医院身上,有意义吗?有作用吗?
一些行业里的指标考核,你是懂的。在执行中,可能会被这两项无多大意义的数据弄得团团转。有的医院,可能会高些,并不等于医疗水平差。因为社会信誉好,越是危重的病人,越会向一两家医院集中。结果,这会导致承担医疗风险大的医院,数据却可能比差的医院高。可见,这和“服务质量”,也没一毛线的关系。
当前,即使是没有这些指标考核,一些医院,为了避免医疗纠纷,都以“床位不足”、“药品缺乏”为由,拒绝接受危重病人。现在有了指标,只怕更助长这种行为。
2013年,郑州就出现过向社区摊派精神病指标的事,要求在每一千人中找出2个重症。这个数字的依据就全国平均发病水平。平均水平,最后往往就在一个个单位、一个个区域的执行中走样,成为必须达到的数字。
至于怎么达到,你可以想像。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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