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昨日报道,运行了14年的“全国假日办”已正式撤销。此举意味着“政策从假日旅游转向带薪休假”。
走了“黄金周”,来了带薪休假。只是,休假权如果不能全面认识、落实到位,这个“馅饼”只会好看不好吃。
应运而生的“黄金周”,虽有拉动旅游经济之功,但也让交通、旅店和景点不堪重负,各方怨声载道。网友甚至称,“黄金周”有“强迫休假”之嫌。不再过份看重“黄金周”,固然是把几天的休假权归还给了个人,但这只是浅浅的一步。如果没有“人”的全面回归,如果休假权不能落到实处,假日旅游向带薪休假转型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
我国从1999年实行“黄金周”,国务院在2008年也颁布了《职工带薪休假条例》。“黄金周”取消与否,对带薪休假影响很小。如“十一黄金周”,国家法定休假3天,加上两个双休日才7天。而带薪休假早在6年前就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而且,这是不包含双休日的。
现实却是,带薪休假的状况很不如人意。《中国青年报》曾在两年前做过一份调查,50。4%的人直言所在单位不实行带薪休假。另有调查显示,只有不足三成上班族可享受带薪休假,超过四成的人对自己休假状况感到不满或无奈。其中,规模小的企业差于规模大的企业,民企差于国企、外企、机关单位;专业性强、资源紧张的行业带薪休假状况差,即“有钱无闲”;体力劳动行业比脑力劳动行业休假状况差。
显然,职工的休假权是有的,只是没有全面认识到位,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现在要做的是,既要有全面更新对休假权的认知,更要拿出硬措施,把休假权真正落实好。
要有观念上的再突破。为什么要设定节假日?节日,就是节令、节制;假日,就是要停下、休息。自然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需要休养生息。人力资源也一样,需要劳逸结合。我们既要大力赞美在工作时认真负责、兢兢业业、精益求精,也要积极倡导合理、合法的休息。会休息的人才会工作。利用带薪休假,看一看风景名胜、读一读“无用”之书,甚至睡一睡懒觉,带孩子出游,陪父母散心,都能修身养性、开拓眼界、提高工作效率,迸发出更大的能量。疲劳战术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往往得不偿失。我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要转型升级,生活方式也需要转型升级,带薪休假,就是一个好的切入点。
领导干部既要带头工作,也应带头休假。领导干部比一般人担子更重、压力更大,也更应该合理安排带薪休假。领导带头休假也是一种亲民之举,利于让带薪休假成为一种常态。
据调查,78。1%的人认为,劳资双方不对等,员工没有话语权,领导不休大家也不敢休,领导不批想休也休不成,导致带薪休假难以全面落实。因此,建立相应的监督和维权机制,通过工会组织加强对职工休假权的保障,势在必行。还可以借鉴先进国家经验,利用法律制度倒逼企业、单位,为职工带薪休假开绿灯。
稿源:湖北日报
作者:王才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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