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广西南宁的张先生最近购买首套住房,需开“无房证明”以获得贷款优惠利率。他发现,要得到这张证明,竟然需要花60元。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南宁,在济南、长春等全国多地,“无房证明”都必须在政府限定“独此一家”的机构办理,并收取20元到60元不等的费用。(2月27日《京华时报》)
无论从何种角度看,这个60元的收费都过于随意和奇葩。首先,这项收费没有依据,薄薄一张证明,论及成本,怎么着也到不了60元。至于查询档案的服务,本来就是房产局的工作内容之一,市民在住房买卖时,已经缴纳每次80元的登记费。如果每项类似的公共服务都要另外收费,那么纳税人的税是交去哪里了呢?其次,这项收费也没有标准,根据记者探访,这费用收不收,怎么收,各地的做法都不同,只有一个原则就是“看心情”。再者,这项收费不合法理,曾有律师开房产证明时被收了60元查档服务费,提起行政复议后,房产局退还了收费,但这一收费项目却并未停止。也就是说,法律认同此项收费是不合法的,而相关部门却依然坚持在做违法的事?
随着经济发展、时代进步,各部门通过技术革新,提高服务水平,难道不是应尽的职责吗?如果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上,将公共服务变成资源垄断,强行收取高额费用,根本就脱离了职能部门的权限,摆的是蛮横的官威,无异于公开变相的权力寻租。
取消类似“无房证明”这样奇葩收费,需要技术基础,更需要开放思维。各类资料信息的全国联网,档案库的电子化和及时更新,必然会降低查询、证明一类服务的人力、物力成本,各地应敢于兜这个底,不能将所有成本都转嫁给老百姓,更要对那些违规收费,强制收费的行为严加追责,不能让国家规定成为一张废纸。
而作为普通民众来说,亦要勇于对此类奇葩收费说“不”!目前,无论从信访途径,媒体监督途径,抑或是法律途径,为自己、为他人博得一个公道,都有过成功的例子。从官方到民众,抵制奇葩的乱收费,才能让社会环境更清明,矛盾冲突变得更少,民众才更能享受到简政放权的利好。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屈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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