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报系言论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楚天金报:“高温津贴”也该与时俱进了
发布时间:2015-07-15 08:15:03来源:荆楚网

  楚天金报讯 昨日开始进入2015年的“三伏天”。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7个省份明确了2015年高温津贴标准,部分地区的高温津贴已经进入发放期。多数省份的标准多年未调整,有的地区甚至还在用10年前的标准,最近调整标准的地区仅有北京、天津、浙江、宁夏等4地。(7月12日《法制晚报》)

  高温津贴本是保护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所发放的特殊工资性津贴,2012年7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防暑降温措施首次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高温津贴的必要性和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可在现实环境里,能够全额及时领取高温津贴的,却大多是坐在有空调的办公室里,而最应领取高温津贴的室外劳动者,诸如清洁工、快递员、建筑工人等,每天都要在高温下工作,却很难享受到高温津贴。而且,许多地方的高温津贴多年不变,发放金额太低,还停留在十年前的标准,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补贴劳动者的意义被弱化,沦为可有可无的东西,显然需要与时俱进,将高温津贴标准与物价指数挂钩。

  然而就是这点微不足道的高温津贴,还经常遭到用人单位的克扣,或者公然违反相关规定,拿饮料、绿豆汤、糖茶之类的物品代替,将防暑降温饮料与高温津贴混为一体,侵犯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高温酷暑天气对人体的伤害非常大,人在高温下工作时间过长,容易发生中暑,严重者甚至致死。每年各地均有室外劳动者中暑死亡的悲剧发生,令人感到痛惜,并反思高温天气下的劳动者保护权益,需要加以完善、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只是其中一部分,还要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江德斌(职员)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