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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少华:歹徒何以能在公安局“以一挡十”?

发布时间: 2008-07-03 21:31   来源:    进入电子报
  昨天上午9时40分许,28岁的杨某来到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所在的闸北区政法大楼门口。据知情人士透露,杨某先在该楼便门门口扔下了3个燃烧的汽油瓶,保安上前制止时,由此他从门口到公安局21楼,连续捅死五人捅伤5人,到达21楼时,丢下2个燃烧的汽油瓶,最后被一名民警制服---据悉,该民警是一名军转干部。(7月2日《北京青年报》)
  歹徒手段残忍,穷凶极恶,他在作案前也是经过精心准备的。但是在群众的眼里,公安司法机关是什么地方,那就是一个让不法分子闻风丧胆的地方,这不仅是法律的威严,更是有一批肖勇善战的警察队伍,但是我们看到,这个歹徒在进入公安局后,先扔汽油瓶,后举刀行凶,从大门直到21楼仿佛入无人之境,除了女警外,几乎见人就杀,而一个个警察就这样倒在血泊之中。我们痛恨歹徒的凶狠,痛惜5位民警的牺牲,但痛定思痛,我们也不由得产生这样的忧虑,歹徒随身携带的杀人凶气也就是一把30厘米长的尖刀,他也并没有三头六臂,何以能在公安局里“以一挡十”,并夺去五条生命?这里除了事发突然,让遇袭警察措手不及外,我们更应该从更多方面思考。
  首先是公安机关(这里只说机关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应急反应速度迟缓。歹徒进入公安局大门后,便扔燃烧的汽油瓶。这个时候保安和院内的警察就应该预料到事态的严重性,及时提高警惕,准备和这个歹徒做斗争。但是歹徒扔过汽油瓶后,不仅捅伤了门口的保安,还在混乱之中进入办公大楼。由此可以看到保安和在场的警察缺乏必要的应急反应能力和遭遇突发事件的处制能力。而大院内发生了如此重要的变故,楼上的最起码低层的工作人员要说完全听不到是不可能的,但我们看到办公楼里所有的办事人员都没有警惕起来,致使歹徒见一个捅一个,堂堂的公安机关完全处在一种被动的地位。
  其次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缺乏一定的战斗能力。按照常规,公安民警不管是一线警察还是机关工作人员,都应该具备一定的擒拿格斗能力,这不仅是工作的需要,更有一定的制度性规定,每年都要经过一定的训练考核,而在这么重要的机关,更该有武器配备,而这个歹徒进入大楼后,碰到的警察几乎没有还手能力,特别是在公安局政治处,歹徒竟连续捅伤4人,4名警察制服不了一个持刀歹徒,而且还被歹徒尽数刺死刺伤,虽然我们为他们的牺牲感到痛心,但这也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而在21楼一名出身军转干部的民警只身擒获歹徒,就更能说明一些问题。
  长久以来,因为法定的地位,我们的公安民警总是处在主动出击的地位,在平时的侦破中案件中,即使犯罪分子敢于同警察对抗,也是负隅顽抗和为了逃跑,绝少有犯罪分子敢闯进公安机关明目张胆的袭警,这就使很多多公安警察特别是在机关里工作的民警丧失了最起码的警惕,以至于现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应该看到,随着社会形势越来越复杂,今后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的公安机关在犯罪分子的眼里更是首当其冲。因此,我们的公安民警也就根本没有什么“前方”“后方”之分,都应该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而更应该像那位军转干部出身的警察一样,随时发生情况,随时都能够战斗,并能反应迅速,克敌制胜,这是公安民警职责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需要,更是维护警察自身安全的必须。
  稿源:荆楚网
  作者:朱少华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朱少华;上海;公安;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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