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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谊军:“中秋”何以变“端午”

发布时间: 2008-09-18 17:06   来源:    进入电子报

  因四川巴中市政府办公室将放假通知的“中秋节”错写成“端午节”,巴中市政府有关科室4人被问责,其中,综合科科长王怡丹,副科长王平、何源被免职。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何政被停职反省。(9月18日,《重庆晨报》)
  中秋和端午都是代表美好祝福与意愿的传统节日,但是,这两个日子一个是农历8月15,主要意思是“团圆”,一个是农历五月初五,主是意义是为了纪念伟大诗人屈原。这两个节日,时间不同,具体意义也不同,如果稍加思索,肯定不会把这两个节日弄错。
  让我们感到有点可笑的是,四川巴中市政府办公室却将放假通知的“中秋节”错写成“端午节”,如此笑话,是否显得有点“过”了呢?这种粗枝大叶的错误,又是如何产生的?
  笔者曾经在政府部门从事过材料撰写工作,深刻领会到政府文件及相关材料的严谨性及权威性,一篇材料,特别是一个文件,除了要经过拟稿人初拟外,还要有分管的领导及主管领导核准才能签发。按理说,这样周密的过程,就是一个标点符号的错误也可能改正过来,何况是“中秋”与“端午”之错?如果不幸产生了像中秋变端午的错误,那肯定是工作态度问题——相关的责任人,都没有真真正正的审好题,拟好稿和核准稿,也就是说,他们对工作没有真正做到高度负责。
  对“中秋”变“端午”问责,这种问责好像也有点“过”了。如果用人非圣贤,孰能无错来解释,似乎能开脱。然而,对于具有权威性质的公权部门,这种开脱很难得到受众的原谅。甚至,如果开脱成立,很可能会造成更多的“笑话”——都没有责任的话,谁还会认真对对待枯燥的公文写作,谁还会负责?况且,众多“笑话”下的文件,不是忽悠群众的智商吗?
  “中秋”变“端午”,并由此产生的问责,其实给行政机关作风上了深刻的一课:面向公众的权力部门特别需要细心、谨慎的做好服务工作,要以认真扎实的工作态度去杜绝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及损坏自身形象的所有问题。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谊军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陈谊军;中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