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做“灭火队”,多做“泄压阀”
发布时间: 2008-11-19 19: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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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上午9时30分开始,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30多名拆迁户集体到陇南市委上访,要求对陇南市行政中心搬迁后他们面临的住房、土地和今后的生活等问题做出答复。陇南市委和相关部门的干部及时进行了接访,但未与上访人员意见达成一致。当晚,聚集和围观群众陆续增加,部分聚集人员冲击市委机关,砸坏部分车辆和办公设施,打伤维护秩序的武警战士。群众人数聚集最多的时候达到了2000多人。(新华网 11月19日)
又是一个群体事件的产生,当然对政府人员的攻击,以及毁坏国家财物,应该受到谴责。不过究其根源,它和前不久轰动全国的贵州瓮安事,云南孟连事件,有很多相似的地方。那就是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却长期求助无门或者得不到一个有效的反映渠道,最后百姓和政府之间的矛盾积累到几乎不可调和的地步,一旦爆发,其负面的效果和破坏力惊人。
改革开放30年,带来整个社会利益的重组和整合,社会矛盾的产生也是不可避免。如何消除百姓心中的怨气,如何化解政府与民众的矛盾等等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却考虑不多。只有一些地方的百姓采取暴力的方式展现矛盾的时候(如陇南事件,瓮安事件,孟连事件等),或者一些地方采取“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来释放心中的怨气之时(如重庆,海南等地的出租车司机“罢运”风波),当地政府相关官员才如梦初醒,急急忙忙全面动员,整个政府部门上上下下行动起来,充当“灭火队”,一阵乱浇。事件平息之后,又是总结经验,又是追查责任,千般补救,万般总结。亡羊补牢当然不错,可是损失已经造成,其恶劣影响也已传遍全国甚至整个世界。
由此数年来的诸多事件,笔者总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何我国很多地方政府多是以“救火队”的形象出现在全国公众的面前,而不是未雨绸缪的把百姓的矛盾化解掉,做好百姓的“泄压阀”。很多社会矛盾,如房屋拆迁补偿,出租车的份子钱等,都是常年累月积累而来。看看媒体报道,在这些事件爆发以前,很多当地民众无数次的找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希望当地有关职能部门能够解决。可结果呢,当地的很多“公仆”拿着纳税人的钱,却对自己的衣食父母不管不问,弃之一边。结果,当地群众的怨气越来越多,当地政府又没有去试图化解这些矛盾。一旦达到“临界点”,或者某些孤立事件成为“导火索”,这些怨气就会借机爆发,对整个社会造成惊人的破坏。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受到全党全国人民的拥护。当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如果各级地方政府能够及时的了解,及时的与民众沟通,化解群众的矛盾,消除群众的怨气,做好群众的“泄压阀”,群体事件自然不会产生。这比现在一些地方政府一天到晚疲于奔命的充当“灭火队”要好得多。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明(荆楚网特约评论员)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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