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民都认为《无极》将成为2005年最好电影的时候,06年刚开始,又有了惊喜。胡戈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强势出击,堪称史上最强评论碟。《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剧情紧接《无极》,故事借《法制XX》的形式,向我们讲述了整个故事的发展和结局,其喜剧效果让人喷饭。针对此碟,《无极》导演陈凯歌说出了那句经典的话,“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并要起诉胡戈。其后的众人和舆论的口水官司可谓满天飞,让人记忆犹新。
而3年之后,媒体报道的一则新闻,则完全可谓是一个苹果引发的“血案”:据《东方今报》2008年11月26日报道,11月14日中午12时许,河南省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分校高三(2)班的学生何帅,到校园超市买些日常用品,在超市门前碰见了他的初中老同学,高三(3)班的小聂(化名)。看她拿着一兜苹果,就开玩笑说能不能给一个,她顺手拿起一个递给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谢谢,突然跑过来两个学校政教处的老师,问我们在干什么,问完又跑开了。半个小时后,他就接到了学校政教处的通知:让他去办公室……下午,何帅和那名女生就被双双开除,理由是“发生男女不正常交往”。
在离高考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学校仅仅因为看见一名男生吃了女同学的一个苹果,就被认定为“发生男女不正常交往”而将其双双开除,真可谓是天下奇闻。
看看这所学校的违纪惩处条例,其中有:对在学校内玩手机、MP3等娱乐工具者,给予记大过处分;男女生之间在校内外不正常交往、牵手搭背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其他的内容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就这两条都可以看出这些条例是不折不扣的“霸王条款”:学生玩一下手机,只要不是在上课时间,你凭什么给别人记大过?即使你看一下宪法,也没有说在中国的土地上玩手机要被记大过的,为什么你学校的条例比宪法还大?男女牵手搭背,给与勒令退学,难道在学校领导的心目中,就只认为16,17岁的花季少男少女之间有这样的行为就一定是早恋,而不是其他的一些纯洁美好的感情,如朋友情,兄妹爱等。至于说“发生男女不正常交往”这个含糊不清的条例,则更是让人感到迷惑,其中的具体界定如何,如何操作,没有任何细节,解释权完全在该校手中。结果,一个男生吃了一个老同学的一个苹果,就被定位不正常,真是让人感到不寒而栗。如果这就叫不正常,我们真难以想象什么叫男女生的“正常交往”,笔者真想请该校的有关负责人给出一个解释。
如果校方给不出合理的解释,我们就会质疑,为何一个苹果,就造成这样的“血案”:在还有几个月就高考的节骨眼上将两个高三学生开除,导致一个孩子被迫转校,心灵受到严重创伤,无心学习,一个孩子流浪街头。这究竟是我们这两个孩子不正常,还是该校校方不正常?我们期待着明确的答案。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明(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