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辉:考上大学后免予起诉盗窃的学生值得叫好
发布时间: 2008-12-26 21: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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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一名成绩优秀的高三学生,因贫穷偷走同学4500元。检察院表示:如果考上重点大学,就不起诉他。后来,该学生果然以超过重本30多分的成绩考上名牌大学,并免予起诉。据悉,这是重庆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12月25日《重庆晚报》)。
承受巨大心理压力,还能考上名牌大学,这个年青人的抗压能力让人惊叹,也许将来会有一番作为。不过,这条新闻甫出,引起了很大争议,有网友表示,司法应一视同仁,不应搞特殊。但是我要说:检察院的做法,值得叫好。
中国长期以来重视对违法者进行惩罚,而忽视了其教育功能。实际上,行政处罚的目的,决不是单纯为了处罚,更重要的意义恰恰在于教育。在这条新闻当中,李明因为家庭贫穷而盗窃了同学的银行卡,并取走了卡上的余额4500元。试想:如果李明就此被检察官起诉,他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也就意味着,他今年不能参加高考,不能读大学。从监狱出来以后,李明也很有可能不会再考虑读大学的事情,那么他的人生轨迹就将发生改变。就算他还有机会继续念书,参加高考,且不说学校是否愿意收留他,单就是他自己的心理压力也是一般人无法承受的。尽管李明应该为他所犯下的错误负责,接受行政处罚,但是从行政处罚的教育功能上来说,无疑会大扣折扣。
相反,在这起事件当中,检察院选择了十分人性化的做法,鼓励他“只要考上重点本科,就不起诉”。正如西政刑法专家赵长青教授所言:李明是青少年,有培养前途,加之退赃,有悔罪表现,不管从道理还是从法理上讲,这种做法都是可以的,符合我国宽严相济政策的。
更重要的是,现在李明已经读上了大学,他的人生道路已经发生了彻底的改变。由于检察官给了他机会,他对自己来之不易的大学生活将更加珍惜,他对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也会真心悔过。而且,我相信,他这一生都会时刻谨记这次教训,并以此为羞,争做一个上进的人,来回报社会对他的宽容。从行政处罚的教育功能上来讲,无疑,这样宽严相济的处罚,对李明的一生更有好处。
不过,这起事件,检方的做法也有不妥的地方,检察官告诉李明:“如果你考不起重点大学,检察院就要起诉你,就算考个专科都要起诉。” 这就让人不好想了,假如李明努力学习,但只考取了一个一般本科,难道检察院也要起诉?
那么司法人员将根据什么、以什么方法起诉呢?
也许检察院希望以此“恐吓”来敦促李明更好的学习,考上一所好大学。但是需要警惕的是:将司法左右摇摆,并给违法者出一道艰难的选择题,要么考上重点大学,要么坐牢。这并不足以保证司法的严肃性,甚至给人感觉太过儿戏。所以,我认为,只要李明能够考上大学,能够继续深造,检方都应给他一个机会,不至于让李明因为贫穷而犯下愚蠢的错误,用人生的代价去偿还。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小辉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徐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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