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云南省晋宁县警方很不愿望让“躲猫猫”成为2009年的一个热词,2月20日,当由云南省宣传部组织的一个“躲猫猫”调查委员会(由网民亲自担任主任)来到晋宁县调查的时候,当地警方就极力纠正:“躲猫猫”是一种误传,其实李荞明等人玩的是一种叫“瞎子摸鱼”的游戏。而“躲猫猫”一词源自与李荞明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之口,并非民警所说。(《云南电视网》2月20日)
也难怪,当全国各地的媒体和关心此事的网民浩浩荡荡地杀进晋宁县这座小城,并满怀信心表示要给全国公众一个交代,岂能让人不慌手脚?这场面,这气势,除了周正龙先生的老家陕西旬阳县以外,全国可能还没有哪个县城有如此待遇。特别是当得知如推土机过街一样轰动的大堆人马,只因“躲猫猫”这三个字而来,当地警方可能肠子都悔青了:如果当初解释李乔明的死因是因为“瞎子摸鱼”而不是“躲猫猫”,不就没这回事了吗?哪至于上升到现在“举国关注”的高度,这简直是瞎折腾嘛!
当然,不论是“躲猫猫”还是“瞎子摸鱼”,意思都只有一个-----做游戏。综合各方新闻来看,当地警方最迫切希望表达这样一个解释:李荞明在监狱和狱友做游戏时,蒙着眼,不小心被狱友打了一小,结果头撞在墙上,最后不治身亡。也就是说,李荞明的死,只是一次意外。
显然,警方希望用最简单、最朴实的语言去描绘一个在网民看来很深层的,甚至是抽象的死亡事件。但是事与愿违,警方越是轻描淡写,就越是受到怀疑:经历过“孙志刚事件”的网民,怎能轻易相信警方的说辞;一个20多岁的壮年,关在看守所里,受重伤死去,又怎能让人相信是因为玩游戏惹的祸,难道真的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事件的真相还有待进一步调查,毋庸置疑的是:李荞明是被打死的,死于“重度颅脑损伤”。警方虽然想淡化这起事件,但也透露了“李乔明被狱友打了一下”,结果这一打,就把人打死了。不仅公众没有想到,估计连打人者……李乔明的狱友也没有想到吧。
当然,如果警方当初着重强调“李荞明系被囚犯殴打致死”。估计这起事件不会上升到“举国关注”的高度,顶多也就反思一下囚犯也应该注重自身素质云云,而不会把矛头指向警方,更不会把打人的主体往警察身上套。
眼下,最令人关注的是“躲猫猫”事件有网民亲自参与调查,据说这是开国内先河。宣传部门大约是明白了“解铃还需系铃人”的道理,因网络而起的“躲猫猫”,最终还是要让网络收场。不过,我倒有些担心,抛开法律程序网民有无资格去做这样的调查不谈,单就说一说网民的“办案能力”就值得怀疑。做一个大胆的假设(仅仅是假设),如若是狱警把李乔明打死,那么,由网民担任调查组委会主任的调查组能查得出来么?
据《昆明信息港》2月20日报道:由于法律限制的原因,调查组的人员并没见到当事的同室狱友。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既然连李荞明的狱友都见不到,那还能调查出个什么鸟来?这不是“瞎子摸鱼”么?而更让人担心的是,由网民担任调查委员会主任,会不会让原本简单的真相更加扑朔迷离?
不论怎样,可以肯定一点,经过这支调查组调查之后,就算是有了终极解释,算是给了无比虚拟、无比夸张而又无比滑稽的网络一个最后的交代。即便这一次是“瞎子摸鱼”摸出来的一个结果,以后也不会再有第二支队伍去调查。否则,这次被网民欢呼雀跃的调查任务就意味着失败。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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