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今年在全国范围内专项治理“小金库”,《实施办法》提出,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与最高10万元的奖励。 (4月28日《新京报》)
办法介绍,这次四部门联合治理“小金库”工作将持续至今年底基本结束。到年底结果会如何呢?现在不得而知,但只要措施得当,贯彻得力,我相信到今年年底会有一个大丰收。
所谓设立“小金库”,就是某一小部分人利用职权便利,假我们大家之名,搞钱,搞到的钱又不送到我们的“大金库”,他们私吞。按说,清理某些机关、单位的小金库理应大家都参与。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发动大家参与治理“小金库”应该会增加我们年底的大丰收。《实施办法》提出,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情况,给予奖励,就是一个好点子,能刺激人们揭露某些人丑陋的贪婪。
又一想,我觉得保证举报人的安全才是更重要的。习水性侵幼女案的报案人搬家了,为啥要搬家?报案有风险。人惯常见到的举报有风险来自于关于上访者的新闻报道,上访就是一种举报,有些官瞒住上面侵害老百姓权益,老百姓感觉只有越级才能说清冤屈,于是就向大官举报欺下瞒上的小官。说到底,这是老百姓对当和政府的信任。
毋庸讳言,在当下,恶势力是有的,有时候还比较猖獗。就是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里,也不能说都是好人。现在四部门联合治理“小金库”,如果有人举报,必然损害一些人的利益,这些人大多还是领导,手里一般有权力,试想,假如举报者落入这些人手里,会是什么结果?
如何保证举报后不挨打,才是最重要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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