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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垒:捡钱不该成为捡官司

发布时间: 2009-12-16 09:02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12月8日下午,在南京汉中门大街,两名小伙子同时发现路边有一沓百元大钞,担心做好事反遭误解,没有捡起钱,而是冒雨守在路边等警察。(据12月9日《扬子晚报》)
  假如是你,在大街上看见别人遗失的一沓百元大钞,你会怎么办?我觉得这两个小伙子的处理方法依然有风险。谁能保证此二人看到之前,这沓百钞票没有被人抽走一部分?万一有这种情况发生,此二人又怎么向别人解释?即便上述意外不发生,谁又能保证失主不会反咬一口?你说你们光守着哗哗响的百元大钞,并没有去碰,谁信啊。有证据没有?
  从理论上讲,捡财物应该归还。有人不慎丢失财物,然后有人拾金不昧,失主感激涕零要重谢,捡钱者力辞不受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这当然是令人感动的温暖故事。但是,我们的生活阅历一再警告:行善有风险,注意留证据。比如,今年11月6日,江苏淮安居民周翠兰自称在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后,失主却坚称丢的是8200元,并且要求她返还另外6500元。双方各执一词,结果失主把周翠兰与一位目击者一同告上了法庭。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谁要是看到别人遗失的的财物又不想吞占,这财物就可能是一场灾难,至少是一场麻烦。
  类似的事件之所以让人纠结,矛盾在于,人们现在仍认为拾金不昧是应该感谢的美德,但是人们又不得不承认,失主或者“拾主”,都可能是见利忘义的小人。毋庸讳言,当下,道德上的污点给人带来的损失真的不能算严重,所以有人不惮于贪财忘义,以至于本应由道德进行衡量的问题,一次又一次地交由法律裁决。
  在此背景下,捡到钱财之后急别人之所急,一心苦寻失主绝对是应该褒扬的高尚,但也确实有风险;对巨款视而不见是不值得赞赏,但这是一种无奈的消极自保。
  人们看到被遗失的财物不敢管、想做好事要小心翼翼保留证据,这大概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当危及道德价值和理念的事件一再发生,有不少人哀叹世风日下,道德沦陷。这种哀怨透露出单个的人在面对社会价值层面上的问题时的无力。同时,我也看到一些积极派人士,号召从我做起,坚守道义,坚持行善。但我觉得,修补日益滑坡的道德观念更应该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事情,因为我担心,少数人坚守的善良经不起贪婪的蚕食。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丁垒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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