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价仍在“高烧不退”的情况下,物业税的身影已经越来越近了。对此,民众心态更加复杂,既盼其成为刺破楼市泡沫的利器,又唯恐它反成了助涨楼市的推手。
从理论上说,抑制高房价,降低空置率,提高房屋使用效率,出台物业税肯定是有效举措。著名经济评论人叶檀也曾断言“物业税推出之时就是房地产暴跌之日”,其理由是物业税使投资房地产成为成本高昂的风险投资。可以想见,物业税开征后,当房产商发现大部分红利被政府以税的形式拿走时,为了尽快“挽回损失”,惟一的办法就是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即改变捂盘惜售的做法,尽快抛售物业。无疑,这对楼市泡沫是一剂“维他命”。
然而,纵观房地产市场,目前最大问题仍是供需矛盾。只要这个矛盾存在,最终的买单者还是终端消费者。换言之,物业税给房产商增加的成本,将转嫁到普通购房者身上。另外,按照目前物业税空转的征收模式,自住也要征收。那就意味着购房者不仅要支付土地出让金转嫁到房价上的那部分,还要年年交物业税,既要当房奴,又要当税奴,承受双重压力。
虽然有专家指出开征物业税的前提是“必须有明确的税收立法,应该废止土地增值税”。但这种给房奴“减负”的做法,地方政府能同意吗?目前,我国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等12个税种,分布于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等各个环节。如果物业税一来,会将现行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即把本来一次交70年的土地出让金分成70年来收。这样一来,作为依赖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为了GDP的持续增长而彰显“政绩”,当然是不会轻易同意的。
综上所述,物业税原来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对楼市泡沫产生杀伤力,又可以把房奴进一步变成税奴。而“两奴”集于一身,普通百姓无异于雪上加霜,举步维艰。请问:作为以“为人民服务”为执政理念的地方官员,能不能“通融”一下,为普通百姓面临的住房困难操操心、磨磨肝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和法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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