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1月28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加强土地供应开发管理,完善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严格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管理,在去年国土部挂牌督办9省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后,今年还要坚决打击囤地、炒地等违规行为,推动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中国产经新闻报》2月6日)
报道称,针对囤地、炒地等违规行为,各地都相继出台法律法规,加大了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我们在对此鼓掌欢迎的同时,也有必要追问: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闲置土地?
其中的原因当然很复杂,除了一些不良开发商囤积居奇,以求暴利外,笔者认为,过度追求“城市经营”才是形成大量闲置土地的根源。关于“城市经营”的内涵众说纷纭,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经营城市是“把城市当成一个特殊的产业来经营”,要“以市场运作的方式经营城市,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项目营运市场化,设施享受商品化”。
于是,在追求政绩的冲动下,许多城市的主政者热中于“把城市当成一个特殊的产业来经营”,一个最便捷的方式就是通过土地出让获取收益,这可以说是大多数城市的城市经营的最主要内容。因为在现行土地制度之下,土地进入市场为城市政府提供了巨大的获利空间。同时,我国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又对土地的从农业用途向非农业用途、从低收益用途向高收益用途的流转有着巨大的需求。因此,城市政府能够从土地的使用权交易中获取总量巨大的收益。
据国土部披露的数据,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收入高达15910.2亿元,同比增长63.4%。其中,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款为13391.8亿元,占出让总价款的84.2%。在很多地方,来自土地出让的收入规模甚至可以与税收收入相匹敌,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乃至主要的资金来源。城市政府以行政手段征地后批租的无本万利,加上卖地收益全归在任政府官员支配的“吃子孙饭机制”,构成了圈地卖地热的巨大动力,而圈地卖地热的一个副产品就是城市出现大量的闲置土地。
城市经营的概念在国外早已有之。在日本,1971年就出版了一本名为《城市的经营》的书。在该书中,时任神户市长的宫崎辰雄认为,一切行政活动的终极目标都是最高效地提高市民的福祉水平,如果说企业经营的理念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那么城市经营的理念就应当是“以最小的市民负担获取最大的市民福祉”。遗憾的是,“橘生淮北为枳”,我国的城市经营从一开始就是以资金获取指向型为主导的,在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手段往往取代了目的,获利最大化取代了公共福利的最大化。可以说,正是有失偏颇的“城市经营”概念制造出成片的开发区和开发商包揽的庞大造城运动,制造出大量的闲置土地。
因此,我们应该反思现有的“城市经营”,重新定位“城市经营”的科学内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管理者们要重新研究、调整自身的发展定位,“以最小的市民负担获取最大的市民福祉”,不负历史与人民之重托,能像罗马帝国的创始者奥古斯都那样,自豪地对后人说:“我最大的贡献是留下了一个大理石的永恒之城。”
稿源:荆楚网
作者:马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