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金阊区留园街道强制辖区内的流动食品摊主购买统一规格的便民服务车,每辆价格3000元~4000元不等,摊主们对此很不满。记者连日来调查发现,这种便民服务车市场价只要1500元左右。昨天,涉及此事的留园街道辩解称,这是厂家与摊贩商定的价格,与他们无关。(《现代快报》3月1日)
既然是城管科要求统一制定的小推车,我们不妨称之为“城管牌”小推车。按苏州市留园街道城管科的说法,统一制作“城管牌”小推车是为商贩考虑。是因为“城管牌”小推车便宜?还是因为“城管牌”小推车好看?从报道来看,这种小推车不仅价格比市场价贵两倍,样子也说不上是多么美观。看来,城管科的说法不免荒唐。
在笔者看来,“钦点”某一小推车为唯一指定便民服务车,城管科的做法还涉嫌多重违规。对于城管科而言,这是把权力商品化,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对于其他厂家而言,此做法也公然破坏自由经济秩序;对于商贩来说,这是对公民自由经营权的一种严重践踏;而对于社会而言,这样的“统一”更是对公平与正义的挑战。
也就是说,,统一规格的小推车恐怕难以避免在行政权力的基础上产生的利益垄断、利益关联,这其中的猫腻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由此看来,如此“统一”不但不能给城市增添更多的美感,但不能不说,小推车规格“统一”背后的利益,却能给苏州市留园街道城管科带来“美感”。
不容质疑,城市要让生活更美好,离不开城管的管理和努力。但是城管存在的目的是让城市更加开放和更有活力,而不是让城市变得死气沉沉和怨声载道。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各级政府部门乱收费搞创收。但是有的地方“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把管理权变质为吃回扣捞实惠,被坊间讥为“有一种管理叫创收”。具体到苏州市留园街道城管科,高于市场价两倍的小推车正是其“创收”的最佳工具。
可以想见,“城管牌”小推车此次曝光之后,这事马上就会被有关方面“问责”制止,但从目前来看,苏州市留园街道城管科“街道其实是受了冤枉,并不是故意要卖高价车给商贩”的表白似乎还是理直气壮。由此看来,有关部门应该思考出台怎样的政策法规来规范城管的行为了,否则,即使禁止了“城管牌”小推车,难保不出来统一的“城管牌”秤盘、“城管牌”服装。
稿源:荆楚网
作者:马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