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疫苗事件中消失了很久的重要当事人——原山西省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目前现身山西。有报道称栗在疫苗事件风波中携全家至澳大利亚“旅游”。 知情人介绍,栗回国后尚未受到处分,单位还给他配备了高档越野车。(6月10日《人民网》)
栗文元对于山西疫苗事件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有待纪委和司法部门拿出调查结论。但此前,山西有关部门不仅证实了栗文元存在经济问题,而且认为他在负责与北京华卫公司合作经营时,“没有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聘任华卫老总田建国为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主任,“违反了相关的人事管理规定”。也就是说,栗文元对于疫苗事件难辞其咎。而对照其责任与待遇,不免令人艳羡其活得“潇洒”。
作为疫苗管理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在疫苗事件发生后应该静待相关部门的调查。但按照传闻,栗文元却“脚踩西瓜皮”,和家人去澳大利亚“旅游”了一回。栗是私自出国躲避风头,抑或在相关授意下“被旅游”,无论何者为真,都与索解真相的民心以及当时公众对于疫苗事件的怨怼极不吻合。厘清这一问题,是认定栗个人责任以及相关人员责任的重要线索。因此,栗文元赴澳旅游的真实性及相关细节,需要相关调查部门给社会一个交代。
其次,上级部门究竟有没有为栗文元配备高档车,也值得考问。在已经证实栗文元对于疫苗事件负有一定责任的情况下,按照古代的说法,栗文元乃“待罪之身”。此番情势下,栗文元应接受被褫夺相关待遇的行政处分。如果有关部门现在为栗文元配备了高档越野车,除非能够证实其对于疫苗事件不必负起一定程度的责任,否则就是反行政纪律而行之。配备高档车是否属实,若属实是基于何种考虑,公众也想弄个清楚。
另外,山西有关方面曾公布消息称,栗文元曾违规将北京华卫应交50万元押金中的27万元购买小轿车个人使用,“调查组介入调查后已纠正”。这个问题也需澄清。把“吞下去”的“吐出来”,虽有知错之意,但难作免责借口,已犯之错不应因行为“纠正”而不纠。再者,栗文元是在被查得无路可退之际才“吐”出私购轿车,还是“望风而退”——在调查刚开始时就主动退出,其性质也大不一样。对这些问题,调查组应有精确的说明。
就传闻和部分媒体的报道来看,栗文元在疫苗事件风波中过得太“潇洒”了:出国旅游(是否公款不得而知)、坐高档车、退了私购车就当这事没发生一样。在一起重大公共突发事件面前,重要当事人为何能够“度尽劫波待遇在”,其真相亟待相关部门披露。
稿源:荆楚网
作者:邓辉林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