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2月8日下午举行的“河南义马煤业集团巨源煤业公司12。7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渑池县副县长魏保元在汇报情况时“不厌其烦”地进行自我表扬:一是周密安排部署、二是狠抓隐患排查、三是严格查处生产矿井三超和三危险的行为、四是严格实行煤矿安全检测……在座的调查组成员终于坐不住,打断了魏副县长的发言。
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自然是要明确组成人员名单及成员的调查分工。而魏副县长却洞察出调查展开前的这次会议正是一个“金蝉脱壳”的先机,于是抛出一通“自我表扬”,把当地政府当然也包括他本人对这次矿难的管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仅从道德高地俯视,魏副县长的自我表扬确是一种冷血,一种对于当地政府和自身应担道义责任的逃避。但人都有保全自身利益的“经济理性”和马斯洛所言的“安全需求”,面对当地政府驻矿监管的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换作是其他人,也一样会极力替自己掩责,极力强调客观原因或第三方的责任如矿方的责任。已被查实卷入贪腐的官员,尚且怪组织监管不力或者行贿人“出卖”了自己,对于像魏副县长及当地政府这样尚未坐实责任的责任者,为自我辩解不啻于一种应有权利。
问题是,事故调查组还正在成立之中,为何在调查的“第一时间”就给了当地副县长一个自我表扬的机会?可能情况有二:其一,副县长是拟定的调查组成员,所以出席会议;其二,副县长不是调查组成员但负责在这次调查组成立会议上汇报情况。第一种情况好比“法官自己查自己的案”,其荒诞性不言而喻;即便是后者,也暴露出事故调查的不力。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第一时间调查的绝不应该是当地政府官员,而是与遇难矿工一同下井却成功逃生的难兄难弟,因为他们最熟悉矿难发生的经过、原因,而且与遇难兄弟有着最紧密的利益关联、最牢固的情感纽带。而当地政府官员要么“舍车保帅”,与煤矿业主“大难来时各自飞”,把责任推给煤矿,要么与煤矿业主紧紧绑在一起,袒护矿方从而洗刷自己罪责,却断无彻查安全责任、给死者家属一个公道的利益冲动。
这次事故救援中,在弄清遇难人数上就出现波折。清楚情况的当地政府驻矿官员就在救援现场,但始终一言不发,给救援带来很大被动。由此可见,让自身有明显责任嫌疑的人参与调查或首先接受调查,将给调查“搅局”或抢先为调查定下基调,影响后续调查的进行。
这样的矿难调查方式、程序该改了。当务之急就是,把事故地政府官员排除在调查组成员和调查现场之外;从与矿工利益最为正相关的人开始调查,听听知情人的痛切陈述,再来听当地官员的辩解。
稿源:荆楚网
作者:邓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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