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南县人刘新政通过在网上宣传自己投资建设的一处风景区,引得内蒙古一家企业来到洛南签约投资。按照当地政策,他应得到一笔金额不菲的奖励,然而两年来并未拿到奖金。当地政府以与该企业签约的是政府而不是他个人为由,否认了其“引资人”身份。(6月20日《华商报》)
政府出台重奖招商引资“红娘”政策的做法,在各地层出不穷,只能算旧闻。但重奖规定与兑现的“名实不副”,却算是一条新闻,足以引爆权力与弱势的博弈、权力部门公信力的自损与修复等诸多街谈话题。但最不可忽视之处,则在于探寻政府部门未能积极主动推介刘新政所建风景区的原因何在。
按照常理,对于洛南县当地官员而言,应有向外界推介刘新政所建风景区的强大内驱力。首先,参照媒体曝出的其他地方的政策规定,洛南县既然动用了“重奖之下,必有勇夫”这一强大手段,相应地对当地官员致力招商引资应有大力号召甚或行政命令。而有招商引资任务的官员,则难免会因肩负“一边工作,一边招商”的重担而心力交瘁,对于招商引资项目的渴求,不难想见。
除了招商引资的重压之外,推介的难度系数不高,也是洛南县政府理应推介刘新政所建风景区的原因之一。新闻有云:洛南县有关领导“也承认内蒙古这家企业是通过刘新政在网上发帖而来的”,由此可知,推介的手段并不需要高明的创意,而只是搭借“网络快车”的顺势之举。
纵然网上推介不难实现,但洛南当地政府部门,终究未能迈出主动推介由普通群众开发建设的民间旅游资源的一步,否则今天的“引资人”主体之争就不会发生。这并非替当地政府因牵涉重奖群众一事而深感惋惜(因为当事群众确有贡献,理应有所回报),而只是替政府部门漠视了自身推介民间招商引资资源的责任而叹息一声。
在各地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大潮中,洛南当地政府忽略推介“民办项目”的现象,并非个例。招商引资的主角是政府,自然青睐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有“官办色彩”单位的项目;而民营企业、“民办项目”的主体是普通群众,为其牵线搭桥则有“为他人做嫁衣裳”之感。狭隘的利益观之下,对“官办项目”的青睐与对“民办项目”的冷落,频频上演。
当务之急是,政府部门应摒弃狭隘的利益观,打开普惠民生、提升地方经济整体水平的宏观视角,一视同仁地对待不同性质的企业及其项目。这样,由民间注资和掌握的“民办项目”,才能在增加就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提振地方经济等方面充分发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邓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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