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是早先媒体舆论的质疑铺天盖地,仍挡不住公捕公判的一再上演。7月14日,湖南省娄底市优化涟钢及其周边环境公捕公判大会在涟钢集团公司足球场召开,对52名偷盗涟钢生产物质、阻碍涟钢生产经营发展的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分子进行公捕公判。(7月14日人民网)
到网上一搜便知,原来去年7月娄底市也同样举办了一场“优化涟纲及周边环境公捕公判大会”,当时新闻的导语除了时间不同外简直如出一辙。看来,为了维护企业发展而举行公捕公判,在该市已成“优良传统”。但这一场场由政法系统策划的“法治大戏”,本身早就被学者和媒体条分缕析地认定为“违法”,又何以一次次残忍地上演?
在“将犯罪嫌疑人押下去”的威严指令里,人们或许会一时叹服于法律惩奸除恶的正义力量;而在打着马赛克的犯罪嫌疑人家属边围观边哭泣的照片里,人们一定能猛然体察到人之尊严的可贵和尊严破碎后的凄凉;更在将公捕公判对象五花大绑的场景和执法人员牵着绳索的姿态里,人们定能渐渐品咂出公捕公判的冷酷与粗野。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文化水准的提升,人们已经渐渐学会了用挑剔的眼光去看待以往习以为常的执法与管理行为;而紧跟物质生活逐步改善的步伐,马斯洛需求理论的力量逐渐凸显,人们内心深处的尊严需求越来越强。两者的合力则是,人们学会了质疑与批评公捕公判等等伤害人的尊严、侵犯人的权利的官方行为。这是社会和时代进步的体现,也是国家渐趋文明的表征。
公捕公判作为以往名正言顺的“严厉打击”手段,施之于相对人的处置措施冷酷有余,温情不足,却引得群众拍手称快而鲜受诟病。但在你死我活的斗争的火药味渐渐弥散之际,人们已经熟谙:犯罪嫌疑人和罪犯都不是什么“敌人”,而只是有待帮助、改造以回归社会的“我们”中的一个。“我们”都有尊严,犯罪嫌疑人同普通人一样享有尊严,即便是罪犯,也有人的基本权利与尊严。为所有人求得尊严,保护所有人的尊严,才能最终实现温总理所言的“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
从一个全民对公捕公判拍手称快的年代,前进到有人质疑其合理性、合法性的年代,再进步到有人分析批评、有人建言废止这种作法的年代,刻下的是时代进步和人民理性增长的轨迹。面对这种时代大势,出于任何理由(比如保障经济发展)的“法律秀”都不足以违背而只应顺应。
稿源:荆楚网
作者:邓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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