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有空露一露,保持知名度”,四川眉山市东坡区总爱整点噱头新闻。以前是倡导“公务员背10首东坡诗”,现在又出台禁止公务员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的规定。这倒也无可厚非,但该区“禁烟行动办公室”将对全区正科级以上干部再作“新规”:凡承诺戒烟的正科级干部,请“戒了烟,再上班!”
从特定场所的禁烟,再到要求正科级以上干部完全戒烟,随着规定升级至顶格,东坡区都快把禁烟一事做绝了。新闻中那位十余年烟龄的正科级干部,都准备放弃“在家过过烟瘾”了,你说这戒烟令是不是忒狠了点?
抽“二手烟”的郁闷以及对公共场所洁净度的需要,使得公共场所的禁烟成为公共利益的诉求,也成为各国控烟、禁烟的惯例性做法。而要求身为公众人物的公务员率先垂范,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这种做法值得嘉许。但真理朝前多走一步,则容易堕入谬误的泥淖。
首先,要求正科级以上干部彻底戒烟,有“权力干涉权利”之嫌。诸如此类的官方规定,如公务员必须在家种植指定花卉、必须带头拆除私家防盗笼、必须说服亲属同意拆迁等等,都被公众指斥为“公权力绑架私生活”,此论推及干部戒烟同样成立。如果说,在公共场所抽烟,会妨碍他人;在工作场所抽烟,既可能影响工作,也会影响办事群众,那么公务员在自家阳台或者其他公共与工作场所以外的地方抽烟,又碍着谁了呢?将公务员的私人生活空间置于公权力的监控之下,权力之手伸得也太长了。
此外,“正科级以上干部戒了烟再上班”的规定,在操作中极易走向破产。不要说区区一个东坡区禁烟办,就是将该区组织、纪检、环保、公安等稍有关联或八杆子打不着的部门也纳入“戒烟监控小分队”,也难以遍布正科级以上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而且,硬闯他人的私生活领域,还有侵犯公民隐私权之嫌甚至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无论从监管力量还是可操作性而言,针对正科级以上干部的戒烟令至多能作秀一时,用不了多久就会“死灰复燃”了。
禁烟办作秀能否成功,当然取决于“长官意志”。按东坡区禁烟办负责人说法,新规“肯定”会出台,只是执行细则留待领导批准。联想起近日网帖曝出的武汉交管局政委为排队等候的交警擦汗一事,不由得让人对“作秀+作弄”的正面宣传手法心生警惕。“长官”或机关作作秀问题不大,但做得妥贴才能悦服人心。如果将“小民”或下属的个人权利、个人尊严弃之不顾,甚至以之作为个人作秀的“牺牲品”与“垫脚石”,那样的作秀势必沦为作弄,不仅没了权威性,而且毫无公信力、亲和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邓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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