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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胜敏:“取消劳模终身制”又是一幕闹剧

发布时间: 2010-10-18 09:58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山东菏泽市近日出台新规,取消“劳模终身制”,即从本月起,对市级以上在职劳动模范和劳动奖章获得者实行动态管理。(10月15日新京报)
  取消劳模终身制,注定是闹剧。
  第一,“劳动模范”是一种荣誉称号式的奖励,是对获奖个人获奖前工作态度和成绩的一种肯定,是一种“过去式”,本身并无“终身制”意义的,“取消”一说,合体否?第二,这种奖励,是对先行为的肯定,并不涉及获奖后行为的评价,若有“将来时”,也只是道德上的期望,现在用取消终身制让劳动模范承担过高的道德义务,合理否?第三,更主要的是权限的问题,按照正常的权力建构,下级是没有权力改变上级决定事项的,除了荷泽市劳模,荷泽市撤消山东省或全国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合法否?
  理解制定这项政策的初衷,就是让先进永远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别辱了这个光荣称号。但法律都是严格限制朔及既往的,现在落网的贪官多了去了,他们身上的光荣往往比一般的“劳动模范”还显赫,何时见法院和相关政府部门通过判决或决定取消他们曾经的荣誉?一时先进并不代表一世先进,后来的落后并不能否认过去的荣誉!
  取消劳模终身制的“创新”,其实是一种出政绩式思维,折射了当前一些官员执政能力不高,又想大出特出政绩的功利心态,这就是权力闹剧的根源。有些东西是没有创新潜力的,你非要弄个创新,会让人笑掉大牙,奉劝一些干部学科学发展观不是喊个口号、记页笔者,要理解其精髓,别乱折腾。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胜敏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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