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印发宝安区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整合方案的通知》,对目前的财政管理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其中一项见义勇为基金专项资金因为“多年来未发生收支或没有存在意义”被撤销。(《南方日报》 5月19日)
设立 “见义勇为专项资金”为了什么?当初在设立的时候怎么没有说没有存在的意义?如此的折腾导致的社会影响是什么?这三个问题是笔者在见闻于深圳之举之后的冲动之想。但是,每一个民众都明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乃义务之举,何苦于设立什么奖励。做好事不留名,怎么不是个真理?所以,按照这样的逻辑推下去,那么原本设立见义勇为的专项资金的确是一个多此一举。其实结果不然,在如此“正义感缺位”的社会,在拜金主义盛行的社会,如此之举,恐怕是“反其道而行之”。
其实,每一个见义勇为者都不可能是为了那点钱去的。在这个“不做坏事就算是好人”的社会,很多人面对社会不公时,都会保持沉默。而不可否定的是,这点专项资金在某种程度上还真的起着激励的作用。笔者还是认为,撤销专项资金对于社会正义的伸张在某种程度上不构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取消这种资金,确是不明智之举。
另外,在洛克那里,早已强调,每个人的心中都有正义感得存在。也就是说,在面对不公平的时候,都会有出手相救的可能。问题的关键是,这种可能的概率有多大?而社会性格对于这种概率就是直接的决定因素。比如,社会风气等。而当下的社会性格无不是一种拜金主义在引导。对于权力和金钱的贪求,至高无上。如果取消这种专项资金,那么无异于害大于利。
总之,见义勇为作为一种社会激励,对于社会正义的倡导和鼓励的作用是存在意义的,而深圳取消这一“行为”,不外于对这种认知存在偏差和错误性的理解。我们应当给予更多的鼓励来为社会正义感的恢复进献绵薄之力。如此看来,取消“见义勇为专项资金”之举的确是无存在意义。还望深圳市有关部门深思,是否有更好的 “资源整合”方案,且鼓励于社会正义感的恢复。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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