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2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5月19日,云南省昆明市环保局举行听证会,探讨老百姓如何参与环境保护,特别是该建立怎样的机制和渠道,保证公民的参与、表达和监督。或许不久的将来,昆明市一名普通百姓,也可以参与当地重大项目的环评,还可以担任“河长”,参与滇池的保护和治理。这种可能,来自正在征求意见的《昆明市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从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民众创造优良生活与工作环境的高层次意义出发,政府的工作决策是必须要以民意为基础,必须更为充分的彰显民意民情的。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决策,才能够更加深受民众的欢迎与拥护,才能够更有效的避免盲目决策、失误决策及民怨、民愤出现等问题。可喜的是,我们看到,近年来,更多的政府及其部门更为重视对民意的征求与收集,更加重视引入民众参与的力量,把政府的某些工作决策做得更为贴近实际,更加具有民意基础,以此更加有力的推动政府工作扎实开展。这些,显然是最为令人欢欣鼓舞的进步,也应该得到更广泛与深入的推广与应用。
在征询意见中,还注重引入民众的参与,激发共同开展工作的兴趣与积极性,昆明的做法很有特色,也令人称道。据介绍,昆明市此次拟出台的《办法》强调,要充分调动环保社团、街道办、社区、专家、学者、老干部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特别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聘请环保专家、学者以及离退休老同志,对环境治理进行督导和咨询”;“聘请热心环保的市民担任环保义务监督员,监督企业的排污治污行为”;“聘请市民担任市民‘河长’,参与滇池治理及保护”。笔者相信,通过采取这样的积极主动措施,能够使“滇池治理及保护”这一项关系重大民生的政府工作推进得更加完美。
诚然,如昆明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所说,保护环境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公众的责任。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体现了一个地区公民环境意识的水平,也体现国家重视和保护公民权利的程度。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可以使环境保护观念转化为社会行为,使公众自觉地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我们能够把政府工作中那些可以调动起民众发表意见与建议、使之具有监督与批评热情、具有个人专业水平与独特见解的内容拿出来,放在桌面上,供民众发表意见与建议,供民众监督与批评,甚至是积极的引导参与,这既可以体现可贵的民主进步与宽广情怀,更能够对政府工作起着良好的促进作用。
政府决策中应更充分彰显民意。政府工作的人民群众满意度来自于深厚的民意基础。从昆明市民有望受聘当“河长”参与滇池治理的事件中,我们当得到有益的启示:政府工作维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工作及家庭等息息相关,我们应有力彰显民意的进步,有力展现民主作风,在充分倾听民声民情、充分调动民众参与工作的基础上,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去尊重民意,敬畏民声,努力履行好职责,做好具体工作,切实把政府工作做成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切实使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谊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