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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宏胜:垃圾不分类罚款被删的意义

发布时间: 2011-05-30 10:58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昨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针对征求意见阶段被删除的“不分类最高罚200元”的条款,市人大建议针对三种乱扔垃圾的行为增加罚则。(2011年5月28日《新京报》人大建议乱扔垃圾最高罚5万)
  关于垃圾如何处理,国内不少城市都相应地制定了一些措施。先前,深圳市就垃圾开展了有关调查, “深圳市垃圾分类现状调查”显示,深圳市九成以上市民支持垃圾分类,但八成家庭没有进行垃圾分类,设置在户外场所的分类垃圾桶并未起到分类效果。其原因就在于,或是工作忙碌,没时间分;或是认识有限,不知道怎么分;或是怀疑效果,不知现在该不该分。
  而在此后不久,北京市人大代表、市市政市容委副总工程师王维平参加西城团分组讨论时表示,年内拟出台生活垃圾计量收费统一标准,小区垃圾计量收费有望按照统一的垃圾运输车次,按体积计费,然后“分摊到户”。 (见2011年1月19日《北京晨报》北京:小区垃圾拟按体积分摊收费 垃圾投放影响个人就业出国)
  对此,笔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我们对于垃圾将要围堵城市而担忧时,提出这样和那样的解决办法,是有必要的,关键是要考虑周全和细致,关键是否科学合理,而不是想当然。我们在提建议或者作出决策之前,是否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现在,北京终于有动作了,有人大代表建议,垃圾不分类罚款。对此,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不少人反对这种罚款的做法,在今年4月市政府法制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已采纳了公众的意见,罚款条款已经删除。其原因就在于,或是工作忙碌,没时间分;或是认识有限,不知道怎么分;或是怀疑效果,不知现在该不该分。
  尽管这只是垃圾如何处理一事,但是却让人感到一股清新之风佛面而来,政府采纳的不仅仅是群众建议,而是凸显了关乎民情、尊重民意。既然改善环境是为群众好,那么就应该让群众知道好在哪。
  稿源:荆楚网
  作者:沈宏胜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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