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7月5日消息:7月4日,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在其个人博客发表题为《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答博友问》的博文,以个人博文形式,回答了有关中国红十字会及郭美美事件的一系列问题。
其实,王汝鹏回应郭美美事件有“双重性”。其一,所谓坏事,郭美美事件严重损害了红十字会的形象和声誉,引发了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误解和不满。针对此,有必要给予社会一个公众一个满意的解释与答复,即澄清事实真相,让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更进一步地了解与认识。对此,王汝鹏回应郭美美事件时说的就比较详实。
比如,王汝鹏认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那种坐等捐款上门、没有服务意识、没有营销意识、没有社会创新的公益慈善组织是不可能成为有影响力、有公信力、有救助实力的公益慈善组织的。这里的关键是,要把运作模式设计好,公益行为与公司行为要泾渭分明,不能缠绕不清。市场化运作的公益项目要实现三方共赢:首先是要让需要帮助的群体得到免费服务或无偿资助;其次是让公益慈善组织获得公益资源,不花钱办好事;最后是要让承办企业有一定的回报,保证可持续性。但这种回报应是通过所提供的社会服务间接获得,而不是从慈善组织或受助方中获取。”显然,王汝鹏有“就汤下面”之做法,向社会公众介绍当今红十字会该如何运作,如何避免郭美美事件“重蹈覆辙”。
其二,是好事,阐明了中国红十字会的态度与观点。对于网友的不满和提出的质疑给予了充分地肯定。感到还需要说明的是,对于郭美美事件不能全盘否定,至少可以说,看到了红十字会存在的不足和殛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这件事可以帮助红十字会整改。公益慈善组织在这当中要做的就是加强监管,通过严格规范的制度建设和运作流程,堵塞漏洞和寻租空间,防止好菜变味,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事。
这可能就是王汝鹏回应网友对郭美美事件关键所在。
发现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如何应对,如何从中得到启示与教益,如何整改,而不是像日前河南南阳公安局那样的态度,“你的想法也好,呼吁也好,完全是逆潮流而动,是螳臂挡车。公安机关将对你听其言、观其行、观后效,密切关注你的煽动性言论是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再视情处置。同时,必要时,公安机关将根据与市文明办联合行动的方案,对不遵守交通秩序、不服从管理的典型事例,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要求单位作出相应处理。”原本是平等交流探讨的,却成了居高临下之态势,如何不让网民“反感”与质疑?
为此,王汝鹏回应郭美美事件的“双重性”,让人感到实在得体。相信经过实践验证,红十字会的形象与声誉,不会因郭美美事件而受到损害。
稿源:荆楚网
作者:沈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