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马广志:学校为何难抑劝退学生的冲动?

发布时间: 2011-07-15 16:29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9日,中国音乐学院附中8名学生因期末考试不及格被学校劝退,家长反映“孩子们曾相约自杀”。针对这起“相约自杀”事件,“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为提高升学率,淘汰成绩差的学生已经成了一些艺术类学校的潜规则。专家指出,植物掐尖是为其更好生长,学校“掐尖”带来的更多是伤害。(新华网7月13日)
  升学率高,会得到领导的肯定和赞扬,荣誉、奖励就会接踵而至,群众赞声一片,学校威名远扬;反之,升学率或一不小心下降了,就会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铺天盖地的批评和责难。因此,面对成绩至上分数第一的残酷现实,学校不得不“剑走偏锋”,以割尾巴的方式来提高升学率了,劝退学生成为“潜规则”也似乎是情非所愿之事了。
  其实,早在去年,北京市就在出台的《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去掉了学校可以“开除”学生的规定,以彰显现代教育以人为本的法律理念。但是,一些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还是抑制不住开除学生的冲动,置此项规定于不顾,动辄祭起“劝退”的法宝。
  这种做法显然是与教育的目标相违背的。人是教育的中心、教育的目的;人是教育的出发点,同时,培养人也是教育的最高目标。一切教育制度都必须以人为本,这是教育制度应确立的基本伦理道德价值。不知道学校是否考虑过,8名被劝退的学生怎么办?学校不是反思查找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进而帮助其提高学习成绩,而是“一退了之”,这不是抹杀学生的发展吗?这的是背离教育的本质吗?
  人们制定某种惩罚措施作为教育的控制手段,绝不仅仅因为它的强制力,更在于它所表达、传递、推行着能被认同的某种价值原则和要求。只要有考试,就会分出先后顺序来,劝退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杀一儆百”,确能起到较大的震慑作用,但难以得到广大老师、同学内心的认同,8名学生相约自杀不就狠狠的将了唯升学率置上的学校一军吗?。
  每个学生都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让所有的学生都学有所长,将来服务社会,这不仅是教师的职责所在,也是教育的终极目的。因此,作为教化人的场所,学校对任何学生都不能一退了之。
  稿源:荆楚网
  作者:马广志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马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