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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法堡:杀人嫌犯自首,派出所怕啥麻烦?

发布时间: 2011-08-11 15:27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8月7日,18岁的四川省大竹县青年黄贵福在杀人被通缉半个月后逃到北京,于次日到北京东交民巷派出所自首。民警称案件发生在四川,在北京投案比较麻烦,让其找其他派出所投案。(8月10日《京华时报》)
  众所周知,派出所对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安定和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工作性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从事警察职业的人,常被誉为是保一方平安的“忠诚卫士”,深受社会信任和尊重。可是,当我们看到派出所嫌杀人犯自首是麻烦的新闻时,心里不免有些失望和痛心!
  这容易使人想起这样一种情形:平时,为了捉拿嫌疑罪犯归案,警察们往往苦于找不到嫌犯行踪而伤透脑筋,甚至还要到处张贴通缉令,并重金悬赏提供线索者。北京的东交民巷派出所倒好,杀人嫌犯都主动上门自首了,却对人家置之不理,还要想方设法把人家打发走,白白放过了一次“立功”的大好机会,实在是“可惜”,更让人不可思义。
  虽然,杀人嫌犯自首不成,走出派出所后在一网吧持身份证上网时被朝阳警方抓走,也相信他将受到应有的依法严惩。但东交民巷派出所让投案自首者“热脸碰到冷屁股”的工作态度,却让人难以接受。不难看出,这种咄咄怪事之所以发生,其主要原因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懒惰心理在作怪,以至“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发生了错位。
  毫无疑问,这种拿着国家的俸禄却不作为,没有尽到义务责任,是一种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白穿了一身警服不说,还玷污了这身警服。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当前治庸治懒,不仅要狠抓、敢抓,杜绝“雷声大雨点小”,更需要“釜底抽薪”——坚持长期抓、务实抓,切实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无位。惟有如此,某些人“在其位有其权,但不谋其政,不负其责,不尽其力”的怪象才能得以遏制,“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也才能落到实处。
  稿源:荆楚网
  作者:和法堡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和法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