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期间,一辆车身喷有“农业执法”的云南牌照车辆竟然开到了老挝首都万象的一个景点里!记者了解到,这辆车是云南省楚雄州农业局执法支队支队长的公务用车,此次出境未向局领导报告,属个人行为并公车私用,目前当事人已先行免职。(10月9日《南方都市报》)
为了坚决刹住公车私驾这股歪风邪气,近年来,中央及各地方都先后出台了不少新规,但为什么至今公车私驾仍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以至严重到了连执法车都公然出国游的地步呢?
说穿了,问题主要出在监管层面——喊口号的多、动真格的少,问责流于形式,制度如同虚设。究其原因,公车“主人”目无规章制度、“老子说了算”的特权思想首当其冲。但我以为,与监管的“选择性失明”也有很大关系。
事实上,整治公车私驾之所以步履艰难,难就难在官官相护的“潜规则”上。即使是偶尔有处罚,也不过是“挠痒痒”。正因为违纪成本太低,那些规章制度才没能对私驾者产生震慑力,甚至还让私驾者对禁令产生了“抗药性”。这样一来,公车就可以任由家人或三亲六戚、三朋四友使用,如:走亲访友也行,旅游观光也行,当教练车来使也行……
可见,整治公车私驾的成功与否,关键是监管部门要坚持原则,不畏权势,敢摸“老虎屁股”。也就是说,要加大公车私用的整治力度,板子除了打在严重扰乱朝纲的私驾者身上,还要落在相关监管者身上,绝不允许推诿扯皮。
当然,站在公众的角度,但愿能看到在公车私用问题频发的重灾区,真有几位有纪不依,有责不负的官员被摘乌纱帽。或许这样,公车私用的“怪病”才会逐渐“痊愈”。
稿源:荆楚网
作者:和法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