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出台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并双向签字,而且该协议书还将纳入病案管理。此举引发热议。有人称走形式,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在解决体制机制等根本性问题的同时,采取一些有效手段综合治理红包,是有必要的。(8月8日《新京报》)
一纸协议,在当前的医疗生态下,能否有效遏制“红包”,答案不言而喻。但值得强调的是,通过契约方式将“红包”问题摆在桌面上,这本身就是一种程序正义,至少表明卫生部“扫红”的诚意和决心。而在实际操作中,也确实能起到一些警醒之效。假如在医疗体制改革的大盘中,类似的程序正义越来越多,对推动整个改革走向成功大有裨益。鉴于此,舆情对卫生部之举,不宜高高在上,吹毛求疵。
“红包”问题,在不同地域、不同医院,轻重程度也大相径庭。对于一些医生而言,很多时候“被红包”。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也很明了,患者都想花钱买平安,尤其是那些不差钱的患者。医生不收,一方面患者面子挂不住,另一方面,还可能引发患者猜疑甚至误会。医生,毕竟不是圣人。对其面对红包顺水人情、来者不拒的行为,任何从道德制高点对其指手画脚,都有失偏颇。在此种情况下,要是卫生部的《意见》推而广之,医生完全可以此作为“挡箭牌”,患者自然不能强人所难,最终,医患双方都有面子,皆大欢喜。
逆向思维,对于很多患者而言,从心里并不想送“红包”,但是,有的医生不断“暗示”或“提醒”,一下子让患者慌了神。送,心里憋气。不送,心里打鼓。此时,一纸协议,往往能给患者增加底气:白纸黑字,清清楚楚,禁收(送)红包,就是不送,你能咋地。而当这部分心中自有正气的患者群体日渐壮大,必将会形成一种强大的号召力和引导力,“红包”市场的氛围和空间,自然越来越淡、越来越小。一正一反,足以看出,“红包协议”,有,总比没有强。
当然,任何规章制度的实施,没有“问责”体系配套,都将是纸上谈兵,一纸空文。目前而言,卫生部的《意见》也存在类似尴尬。将“红包”写进医患协议简单,但出现违约如何处理,这是问题关键,卫生部不能作壁上观,至少应该给出一个明确的方向和态度,比如说,罚薪、降职、解聘等等。总而言之,只有涉及当事群体切身利益的问责,才能以儆效尤,反之,不疼不痒,浮皮潦草,都是在掩耳盗铃、自欺欺人。面对舆情质疑,卫生部理应再果敢一些,用实际行动向民众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丛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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