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善组织施乐会规定,社工募款可从每笔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近日引起热议,被网民指责是“骗捐”,有违慈善的本意。施乐会对此回应称,这种模式能保证社工筹款的积极性,“有偿社工”与公益慈善应实现和谐共赢。(8月26日《中国青年报》)
相比欧美成熟完善的机制,中国的慈善事业尚在学步阶段。任何有助于唤醒民众慈善意识、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的理念和活动,在当前社会形态中,都具有进步意义。以此对照浙江施乐会之举,其初衷充满责任和善意,在实际操作中也能起到激励之效,舆情应该理性看待。
从新闻中得知,施乐会的社工,都是志愿者身份(这也是全国模式)。无论募款还是捐款,至少要跟受助对象见两次面、跑两次腿。而关于募集善款的艰辛,更无需赘言。如此付出不说,一切成本还要自己埋单。志愿者毕竟不是圣人。久而久之,许多人急流勇退或者望而却步,也都在情理之中。截至2011年3月,已经发展4年的施乐会帮助对象总共才1000多个。数字背后,就是对现行机制弊端的最有说服力指陈。
“有偿社工”制度的推行,首先表明一种慈善组织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态度,也理顺了一些社工心中的积郁,有效促进了双方合作关系的融洽;其次,有助于解决社工的吃饭问题,引导职业筹款人队伍的创建和壮大。对于很多社工而言,经济并不宽裕,投身慈善、甘于奉献,完全是内在强大的向善力量驱使。他们犹如一颗颗闪烁在蔚蓝天空的星星,尽管光亮很小,但总给人以希望和温暖。作为成熟、规范的慈善组织,一定要尊重他们、善待他们。而让其通过慈善事业养家糊口、安身立命,就是一个很有社会意义的命题。
还以浙江施乐会为例,12名员工在4年多时间募集了2364万元的善款,被网友誉为“疯狂的高效”。这足以说明,一些慈善社工早已具备了“职业筹款人”的能力和素养。在此语境下,慈善组织应该及时转变思维,打造一支高效能、高素养的“职业筹款人”队伍,如此,不但实现了募捐主业的效率最大化,也为社会就业做出了一份贡献。
一些网友关于“骗捐”等问题的担忧,只是看到了事件表象。实际上,只要相关制度科学严谨,执行到位,杜绝“骗捐”等问题,并非难事。比如,对于每一位“职业筹款人”信息,都公开透明,接受无缝监督。出现诚信问题,一票否决……
慈善尽管是一项很纯洁高尚的社会公益事业,但慈善从业人员也需要养家糊口,也需要活出尊严。寄希望志愿者们“众人拾柴火焰高”的传统思维,已经脱离了时代发展规律,某种程度上耽误了慈善事业的阔步前进。而浙江施乐会的“有偿社工”,恰似炎炎夏季一丝凉风,希望能给更多慈善组织吹醒思维,吹出创意。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丛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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