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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晓波:名人旧居保护,企业参与有何不可?

发布时间: 2012-08-16 08:53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日前,在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区县工作会上,东城区委常委、副区长朴学东表示,保护名人旧居已列入东城区今年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计划。目前,东城区政府正在探索保护名人旧居的有效路径,希望引入企业力量,做好名人旧居的腾退修缮。此举,引发社会争议。(8月14日《新京报》)
  名人旧居,是不可复制的文化遗产,做好腾退修缮工作,政府责无旁贷。但由于不同基层的情况各异,对于一些心有力而力不足的政府而言,由其牵头,引入一些社会资源和力量,共同参与到保护名人旧居中来,不啻为一种创新思维、科学发展。具体到东城区,既然有过邀请开发商参与保护的成功案例,在下步工作中举一反三,推陈出新,有何不可。
  众所周知,由于目前我国尚没有出台针对“名人旧居”的专项法律、法规。不少名人旧居历经时代变迁,产权混乱,院落房屋的结构、风貌损毁严重。在一些基层,由于认定难、产权理顺难、现有住户疏解难等诸多难处,再加上政府财力有限、投入不足,致使不少名人旧居保护工作陷入困境。如何尽快调动社会各界保护名人旧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成为摆在基层政府面前的一个严肃话题。
  事实上,名人旧居保护好了,不仅仅具有博大的历史文化价值,更充满了不可估量的商业价值。以北京东城区的蔡元培故居为例,负责保护的相关开发商尽管投入不菲,但时至今日,该景点由区级文保单位晋升为市级文保单位,还被命名为东城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天访客络绎不绝,开发商在不断回收投资的同时,也彰显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形象,可谓一举多得,何乐不为。
  当然,吸引企业参与保护名人旧居,政府并不能当甩手掌柜,而应该充分发挥管理和监督职能,引导并督促企业将保护工作做好做实,不能让企业稀里糊涂,敷衍塞责,更不能被企业“利用”,将原本的“保护主义”,异化成企业开发牟利的“破坏主义”。在此方面,很多基层都有过伤心回忆。比如说,一些企业打着“保护”幌子买下了名人旧居的地皮,结果没保护几天,就露出真名目,将名人旧居拆得四分五裂,取而代之的是各种迎合市场的商业楼盘。对此种“挂羊头卖狗肉”之举,政府理应问责,绝不姑息。
  目前来看,吸引企业参与保护名人旧居,是一条捷径,基层政府可以考量。但与此同时,相关立法也应该及时跟上,毕竟,无法可依,永远是一片混沌的渊薮。
  来源:荆楚网
  作者:丛晓波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班跃伟)
关键词:丛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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