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记者在深圳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上芬小学三年级一班教室内看到,有3名孩子脸上分别有红、蓝两种颜色印章。据了解,红色章代表“表现好”,蓝色章代表“表现不好”。涉事老师称,该校有一项争优创先的学生评比活动,在具体实施过程当中,她个人考虑欠妥。上芬小学副校长向孩子及家长表示歉意,并称会认真反思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来源《新京报》)
“争优创先”,其目的是要促使学生形式“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其出发点固然是好的,然而结果却是事与愿违、背道而弛。此举,无异于给学生打上了“绩优生”、“差等生”的标签,人为的划定了成绩界限。对于成绩好的学生也许会成为一种肯定和鞭策,但对于差生而言,无异于一种歧视和羞辱,是对孩子自尊心和上进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国家教育部门三令五申,学校和教师不得对中小学生的学习成绩公开排序,因为公开排序造成的负面影响大大超过其正面的激励作用。分数被当作唯一的评价标准,学生被人为地分成三六九等,无论优生、中等生、后进生因此有了很大压力,产生挫败感、耻辱感及其他负面情绪。然而,这种贴标签的做法实则就是一种变相的公开排序,是对学生人为设定的一种压力,甚至会使学生自暴自弃,极有可能将学生推向另一个极端的反面,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作为学校,既要教书育人,又要培养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不能仅以成绩来下定论,更不能简单的用分数给学生来定位。
虽然上芬小学对此表达了歉意,但对学生带来的伤害却不可能即刻平复。希望所有学校今后都能审慎的出台相关激励措施,让孩子在教育制度中真正受到“正激励”,寻求到学习的“正能量”。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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