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年“十一”黄金周出现的问题,全国假日办建议加快推进带薪休假制度落实,适时启动我国黄金周假日旅行机制研究。在不增加原有法定节假日的前提下,可通过协调和腾挪其他假期与周末,对五一假期进行调整并适度延长,形成多个假期窗口期,让群众有灵活的出游时期选择。(《经济参考报》10月10日)
的确,应该承认,这次“十一”黄金周所出现的景点拥堵、高速公路通行缓慢等一系统问题的存在,无疑与目前国内的集中休假与首次推出的高速免费通行有着一定的关系,并且对现行黄金周休假制度进行一定优化,也是一种公众普遍的要求。不过尽管如此笔者认为,全国假日办的延长“五一”假期建议,并非是优化黄金周休假制度的一种好的选择,甚至还可以说是一个不好的选择。
首先就优化黄金周休假制度决策途径讲,众所周知,目前国内黄金周制度的最大弊病就是人流过于集中,因此在假期无论是风景名胜景点,还是在城市商场,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的话那肯定应该就是:堵。而在笔者看来,黄金周之“堵”所以会形成,又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是源于黄金周休假制度的决策途径。换句话也就是说,如果当初黄金周休假制度的推出主要是为了刺激内需,且相关的行政思路与决策方式还可以让人理解的话;那就应该说,如果要寻找解决这次“十一” 黄金周所存在的问题,显然一方面,就需要决策层不仅要改变原有依赖黄金周拉动内需的单向思路,并进而按照拉动内需与游客权益的平衡思路来对黄金周制度进行优化;另一方面,在决策途径上,也要改变现行行政决策公众服从方式,而以各方共同参与,以行政来执行公共民意的方式来作出选择。或许才可以说是一种好的,符合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途径。
还有以公众权益要求讲,同样应该众所周知的是,公众权利与行政权力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于,行政只是一种公众权利的让度,换句话也就是说,包括黄金周休假制度决策在内的所有行政权力,在性质上只是一种派生权力。就此而言,行政部门在决策过程中是否能够听取民意,是否能够按照公共民意进行管理与决策,可以说是一个反映行政部门权力性质的具体指标。在此具体就以这次全国假日办提出的延长“五一”假期建议来说,在没有充分听取社会民意情况下,不难看出,其延长“五一”假期建议显然沿袭的仍然是老的单向行政“官”本位决策思路,而丝毫没有想到自已的建议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符合公众的要求。而这样的行政决策肯定不是,也不可能会是一种符合民主决策的好方式。
所以,面对全国假日办延长“五一”假期建议,笔者在此真想说的是,如果不能改变优化黄金周休假制度的单向行政决策思路,不能充分听取社会民意,并以遵从社会公众权利角度作出选择,那黄金周制度就肯定不会有、也不可能会有真正意义的“优化”。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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