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广东开始实行阶梯电价。此后数月,便出现了不少二手房东借阶梯电价之名擅涨电价、乱收电费的情况。10月9日,在历经等待后,广东省物价局出台了《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深受出租屋电费乱象之害的网友而言,他们更关心的是有关方面如何尽快地规范,还出租屋电价一个公平、透明的环境。(10月15日《南方日报》)
阶梯电价原本就是在争议中实施。实施几个月来,就不断暴露出了诸多需要完善的细节。出租屋电价的收取乱象,正是阶梯电价制度不完善的具体表现,不合理的规定需要及时纠正,产生的漏洞需及时堵住。糊涂的电价无疑增加了租房的成本,应该及时给予政策调整。
按理说,“谁用电,谁付费”,无须争议,但阶梯电价却给了二房东们借机涨价,乱收费的理由,对这类房东,除了道德谴责,还得靠房客们自身的据理力争。但这里存在着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合租的房客大都属于低收入,刚踏入社会的年轻大学生,家庭负担沉重的年轻夫妻等,这些人群在城市生存,很不容易,在选择租房方面存在很多无奈,缺乏与房东抗争的底气。
但是,在现行的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中,对出租屋的电费收取并未涉及具体规定。以上海为例,户籍五人以上家庭,凭户口簿,身份证及户籍地址一致的用户可以申请办理电费档次相关手续。出租屋大都为合租,三居室的房屋居住四五人的情况为数不少,但他们的条件根本无法享受到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相关政策。
阶梯电价,对出租屋的电费收取,应本着人性化的管理原则。对出租房的用电量档次进行适当调整。广东省10月9日出台了《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租户分户装表用电的指导性意见,在实行中有一定可行性,但不具备约束性。规范好出租屋电费收取最好的办法还是适当调整各档次额度,甚至在一些民工居住的合租屋应酌情取消阶梯电价。
当然,最主要的还在于解决发电成本透明化的问题,如果实行阶梯电价只有涨没有降,不同人群的首档用电量设置不合理等现象,无疑是只增加群众负担,把供电的成本过度转移到了用户身上。贵州省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胡晓登等专家认为,不打破垄断,就难以真正核算电力成本,就难以真正消除群众对电价上涨的疑虑。阶梯电价不合理的地方应该及时改正,出租屋人群的电费收取问题应该得到重视,除了收费,还得多考虑人性化管理。
稿源:荆楚网
作者:邓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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